近期有民眾爆料,在知名品牌的巧克力中,疑似出現巨大白蟲。據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每100克的巧克力裡含的蟲子如不超過60隻,就符合衛生條件;但台灣標準嚴格,不能出現污染、肉眼可見霉斑、異物或蟲體、寄生蟲等情形,業者要依食安法48條規定限期改正,限期不改可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美國食藥監管局:每百克巧克力不超過60隻蟲,屬正常
美式大賣場好市多(COSTCO)販售的產品,有些屬於限定品項,吸引不少民眾前往囤貨,網友在臉書社團「COSTCO好市多商品消費心得分享區」中,貼出2張知名品牌巧克力的照片,並發文表示,「好市多買的巧克力竟然有蟲在裡面蠕動」;美國食藥監管局指出,每100公克的巧克力中不超過60隻蟲,屬於正常現象。
衛福部食藥署:台灣標準不允許
不過,台灣標準不允許此事發生,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蕭惠文說,進口食品要符合我國規定,市售巧克力產品中,如果發現肉眼可見的蟲體,就違反食安法第17條所規定的「一般食品衛生標準」。
該標準指出,市售食品不得有因衛生不良、品質不佳或製程品管不當所導致的變色、異常氣味或風味、異常凝結或沉澱、污染、肉眼可見霉斑、異物或蟲體、寄生蟲等情形。
蕭惠文指出,產品如果違反一般食品衛生標準規定,要依照食安法第52條,對於產品做適當的措施,例如如何去除蟲體等,如果無法消毒或採行適當安全措施,應予沒入銷毀;業者則依食安法第48條規定限期改正,限期不改可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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