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5 退休力.自在獨立
熟齡離婚─現象篇/3個常見原因讓夫妻關係回不去!家事律師:分手前想想離婚成本
年齡邁入六字頭,人生進入後半場,卻面臨婚姻關係出現變化。兩人對老後生活期待不同,或長期疏離的關係終於到了直球對決時刻,讓「熟齡離婚」悄悄發生。聯合報關心大家的退休力,準備老後生活,關係從兩個人到一個人,心靈上的準備,你/妳做足了嗎?從數據上不僅已經可以看出熟齡離婚有增加趨勢,社會也因應熟齡離婚出現商業需求,幫助人們在人生下半場,各方面做足準備,減少驚慌。 四、五年級生走過戰後嬰兒潮的經濟起飛,現階段正面臨退休或準退休生活,不過,多項數據發現,該族群的婚姻關係正悄悄出現變化。離婚總對數中,逾五十歲者占兩成以上,婚齡超過廿年的離婚率近十年皆往上成長,特別是婚齡卅年以上的離婚率,成長速度最快。專家分析與女性經濟獨立、退休後婚姻關係變化、對第二人生想像不同等因素有關。台灣目前並沒有明確定義「熟齡離婚」,知名家事律師賴芳玉說,她所認為的熟齡離婚應該是婚齡超過十年以上,婚姻關係已經進入到老夫老妻並準備離婚,才稱為熟齡離婚;台灣現在掀起的退休後熟齡離婚,日本早在十多年前已經歷過。第一種:經濟獨立 擺脫妻與媳角色二○○七年日本為保障女性修改年金制度,夫妻離婚後,妻子可主張領取先生一半的厚生年金(類似台灣老人年金),之後日本社會就出現大規模的「定年離婚」。賴芳玉表示,台灣與日本雖有相似,如經濟議題,但她觀察,台灣熟齡離婚更多是難以適應退休後的夫妻關係變化。戰後嬰兒潮的女性,相對於已到八、九字頭年齡的女性,經濟相對獨立,進入婚姻時「男主外、女主內」是主流價值觀,女性一直照顧著男性、公婆、子女,當先生從職場退休,期待能在家中當大爺,她仍禁錮在「太太、媳婦」這個角色時,她也希望從太太、媳婦的角色退休,加上經濟相對獨立,更有機會可以尋找自我。第二種:無話可說 為了孩子在忍耐第二種熟齡離婚的典型,就是退休後,夫妻二人已無話可說,過去的關係靠解決子女問題、共同對抗婆婆等維繫,當孩子離巢、公婆離世,二人的關係也跟著「回不去了」。第三種:退休男性外尋填補空虛第三種常是男性離開職場後,頓失長期追求的競爭關係,失去自我重心,加上不敢面對自我,在家中如果找不回競爭感就會外尋填補空虛,常影響自己後半生。諮商心理師林萃芬則說,婚齡超過廿年以上的夫妻,二人在關係中都具有「陪伴」的功能,要捨棄婚姻帶來的陪伴功能,有部分是關係長期不好,只是為了孩子在忍耐,等孩子長大也宣告關係告終,另一種則是男性退休後,成了「有錢又有閒」的男性,不願服老想追求青春,開始期待追求年輕女性,增加自我認同感。林萃芬說,年紀超過八十歲選擇離婚的大多是女性,認為服侍這個家一輩子,不希望死後還要與不喜歡的夫家葬在一起,離婚不只是對另外一半的不滿,也是對於夫家的不認同。熟齡離婚─現象篇/分手前 想想3大離婚成本盤點離婚成本.經濟成本:開銷從兩個單位變成一個單位,經濟上是否足以負擔。.情意成本:情感的連結如何維持與斷離,在不影響雙方生活下,討論出解方。.寂寞成本:思考真的需要一個人嗎?是否有足夠的技能可以獨立生活?熟齡離婚背後藏有中年危機、人生新篇章的關係轉換,知名家事律師賴芳玉說,熟齡離婚比婚齡較短的夫妻離婚,需要思考的議題更深更廣,不僅要思索婚姻對於二人的意義,還得思考三大離婚成本,經濟成本、情意成本、寂寞成本,否則面對已進入退休的年紀,決定恢復「單身」也得具有實力才能穩健過活。據內政部統計,一一○年離婚對數中,以年齡區分,五十歲以上男性占百分之廿五、女性占百分之十五。五十歲以上男性比女性多一點六倍,而五十歲以下女性則是多於男性一點五倍。賴芳玉說,男性在五十歲以上比女性更易遇到離婚議題,而男性長期在關係中,大多扮演不會經營、表達感受,有些則是相對自我或自戀,從數據難以得知提出離婚是男性還是女性,不過數據顯示,該現象不只出現在去年,而是近五年都有相同趨勢,不少這階段的男性會透過外遇,擺脫原本關係,最後被發現而走向離婚。熟齡離婚 外遇常是「假議題」熟齡女性選擇離婚大多經過深思熟慮,男性多是不得不離婚,如外遇被抓、不想經營關係等。賴芳玉說,外遇、離婚對她而言都是「假議題」,兩者都是關係卡關導致最後的結果,面對關係經營的失敗,如果不面對而假裝蓋掉創傷,沒有趁此「轉大人」,重整自身需求,類似的問題將不斷重演,而年紀愈來愈年長,相較於年輕人,更沒有重新站起來的本錢。她建議要離婚前,先問兩個問題,現階段造成你/妳的痛苦來源是什麼?離婚有辦法解決問題嗎?賴芳玉說,有些人會認為離婚之後,問題就能解決,痛苦就能消失,但問題常不在另一半,可能是在自己或岳父母、公婆家。她強調,問對問題才能解決問題。離婚前,也不建議賭氣,不是每一個人都有「單身」的本錢。賴芳玉說,離婚前,無論男女都該盤點經濟成本、情意成本、寂寞成本,也就是從錢到兩家關係,再到心靈準備都要思量。離開這段關係後,房貸、車貸等有辦法負擔嗎?與另一半分開後,多年累積的情,如何幫助自己割捨?是否需要親朋好友或專業諮商師協助?再者是,生活中的安全感、歸屬感,如何從原本二個人,回歸到一個人,也能面對孤獨。賴芳玉說,社會一直對於「孤獨」帶有負面印象,當選擇回歸到一個人,或投向另外一段關係時,都得深思自己需求到底是什麼?否則空虛感的降臨,很容易對人產生負向循環,陷入更深的深淵。熟齡離婚─現象篇/怕你衝動 陸推「30天冷靜期」【聯合報/特派記者賴錦宏/北京報導】結婚或許不一定得靠一時衝動,但離婚,有時可能真是氣頭上的一時衝動。有鑒於近幾年結婚率愈來愈低,離婚率卻節節攀升,中國大陸自二○二一年起大幅提高離婚門檻,包括設定了卅天的「離婚冷靜期」。大陸現行「民法典」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卅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卅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亦即,今天大陸的夫妻若想登記離婚,必須過五關:「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大陸民政部社會事務司長王金華稱,這樣的規定主要是為那些草率離婚、衝動離婚的人增加一個門檻。「是不是考慮清楚感情確已破裂?是不是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只要說不同意離婚,等於雙方沒有達成共識,說明還要再冷靜反思。「冷靜期」的設置是否真能有效降低離婚率?至少大陸媒體的報導似乎如此。廣西南寧晚報就指出,根據南寧市民政局的數據,二○二一年一月到二○二二年十二月底,南寧共有兩萬多對夫妻申請辦理離婚手續,最終實際辦理離婚的為一萬三千多對。報導因此認為,「離婚冷靜期讓約七千對夫妻保住家庭完整」。不過,對於官方這項「美意」,不少大陸民眾卻不領情。許多網友質疑,結婚和離婚是個人意願和自由,自己行為自己負責,強行用法律干預反而會適得其反。更有女權運動者擔心,這樣的法律設計可能會侵犯女性權益,因為在家暴事件中女性受害者較多。數位版看這裡從今昔婚姻關係 看童養媳的故事中研院「研之有物」專訪中山大學社會系榮譽講座教授莊英章,分析日治時代,台灣戶口調查簿與田調訪談。童養媳面對婚姻關係的不健全,婚姻關係看似約定關係,但在婚後廿四到廿五年後,離婚率相對於招贅婚、婚嫁娶中卻是最高的。更多童養媳婚姻故事,請見聯合報數位版。(責任編輯:葉姿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