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3 新聞話題.醫藥新聞
30類疾病 可列健保重大傷病
【聯合報╱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許多人生病不知所措,其實國內有不少一站式服務可供民眾方便利用。以健保為例,重病可以申請「重大傷病卡」,免除該病就醫的部分負擔;癌症希望基金會也整理出國內癌症治療相關資訊,以及可申請的相關經濟補助。全民健保法規定,當被保險人罹患包括癌症、中風、紅斑性狼瘡、燒燙傷或依賴呼吸器等健保署所公告的〺大類疾病,均可列入重大傷病範圍,其中有十八類先天疾病或無法治癒的疾病,例如血友病、小兒麻痺、腦性麻痺等,其重大傷病證明的期限永久有效,其他疾病則是每五年換發一次證明。重大傷病卡如何申請?健保署指出,只要經健保特約醫療院所醫師確立診斷,即可檢具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醫師開立三十日內的診斷書正本、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反面影本,向該署各業務組申請。另外,規模較大的醫院也有代辦服務,民眾可委由醫院代為申請。此外,國人若前往國外或大陸地區旅遊,一旦遇到突發急症或傷病,如果在當地就醫,返國後也可向健保署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以今年第二季申請核退費用為例,每一次門診費用核退金額上限是兩千零廿二元,急診核退上限是三千三百五十一元,每天的住院核退費用上限七千六百四十元。癌症希望基金會董事長王正旭說,許多病患罹癌會充滿無助感,該基金會已印製許多衛教手冊,提供病人癌症治療的各項資訊及治療趨勢,並介紹各種可供租借的醫療輔具、康復用品。此外,部分病人家庭若面臨經濟危機時,該基金會也整理出各種提供經濟援助的管道,解除民眾燃眉之急。健保署免付費電話:0800-030-598;癌症希望基金會免付費電話:0809-010-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