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案主家看到一隻狗,年紀很小,斷了一條前肢及一條後腿,雖然狀極可憐卻行動自如。牠的出現與陪伴,讓案主向晚的生活增添幾分光彩。
案主是獨居的老人,平日以拾荒維生,深夜到凌晨是他討生活的時段。「牠是我在路上撿回來的!」案主輕輕地撫摸牠的頭繼續說,原先在街頭紙箱堆中撞見牠,以為牠只是一隻流浪狗,忽而抬頭又忽而垂下頭來,頻頻瞻前顧後,大概亟欲覓食吧。「我掰下隨身攜帶的饅頭,分一半餵食牠,才發現牠是一隻殘障狗啊。」
案主日漸失能老弱,透過社福機構找來照服員分攤家事清理,或陪伴外出就醫拿藥。如今有了毛小孩的終日陪伴,溫馨共度人生下半場,案主不自覺地嘴角上揚,直呼自己沒料到會真心地喜歡狗。
我曾在報紙上拜讀過以「老人與夠」為題的短文,有好心的讀者來函,要送一隻狗給作者作伴,結果作者敬謝不敏,因為不想再經歷喪狗之痛。
但眼前所見迥然不同,案主是出於真心的喜歡,高興「曾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於是狗沒有被案主取暱名,兩腳狗配兩條腿的案主,人狗各如其意,朝夕相伴,親如家人的甜蜜溢於言表。
陪案主外出時,狗如影隨形護衛案主,居家時亦步亦趨繞著案主轉,忠心盡職模樣,連我這個照服員都自嘆不如。瞧牠萌樣,可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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