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李祖德/台北醫學大學董事長(台北市)】
過去幾年,台灣醫病關係逐漸成社會關注議題。依據資料顯示,台灣的醫病關係緊張,造成每年有〺六點七位醫師被刑事起訴,醫糾案件是國外的數十倍以上,導致許多醫師為了自保而產生「防禦性醫療」,這對於醫療資源的使用及醫病關係均非益事。
日前行政院已完成醫療法修正審查,將醫療法第八十二條之一修正為「醫事人員執行業務,致病人死傷者,以故意或重大過失為限,負刑事責任」。亦即:除非醫師具有故意或有重大過失,否則無須負刑事責任。這是對於醫療第一線工作人員的肯定,也可以看見社會大眾對於醫療人員展現極大的善意。
這個法條修正案,意味著台灣醫病關係即將展開新的一頁,醫界已逐漸獲得社會大眾的肯定與支持;但此同時,醫界應以何種態度來回報社會大眾?
首先,這次修法不該被認為醫糾的「去刑化」或「除罪化」,而應被視為僅係朝向「醫療責任合理化」,過往我國醫療糾紛往往存在「以刑逼民」的訴訟型態,藉由檢察官的介入調查以達到賠償的目的,造成過高的濫訴比率,而最終結果往往家屬仍無法達到求償的目的,不但浪費司法資源,也磨損醫事人員的熱情。
因此「醫糾除罪化」並不能解決這個難題,反而可能造成醫病關係更為對立。民眾在失去「以刑逼民」的訴訟手段之後,如果醫界僅以「勝者全拿」心態處理醫病關係,而未針對醫療責任合理化與醫療補償制度建立行政配套措施與遊戲規則,這次的法律修正案恐怕只會揭開下一個醫病衝突的序幕。
職是之故,醫界必須更珍惜社會大眾對於此次修法的尊重,拋開「專業的傲慢」,藉此機會發動自律、提升醫療品質、建立各種防錯機制減少醫療過失的產生,給予社會大眾具體落實的回饋與保證,以回應社會大眾對醫事人員免除刑事訴追的寬容。
因此,我謹在此鄭重呼籲所有醫事人員,包括醫師、護理人員、藥師、醫檢師等等,應儘速展開論壇,將醫界必須建立的各項制度與措施,形成共識並儘速落實,俾給予社會大眾對等的回應,說明醫界將尊重社會意見並集體互約、自律的決心,以及對於醫療品質的保證與承諾。
我誠摯期許醫界能夠透過此次修法的絕佳良機,讓醫病雙方進行「溝通」與「聆聽」,結合民眾的支持與醫界的自律,共同建立台灣穩定友善的醫療環境,以創造醫病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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