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秀枝
台北榮總特約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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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秀枝
台北榮總特約醫師
【元氣周報/劉秀枝】
朋友的母親幾年前因短期記憶力減退以及其他認知功能障礙而就醫,經認知功能測試和相關檢查後,被診斷是輕度阿茲海默症(老年失智症),開始服用乙醯膽鹼抑制劑,並定期回診。
近半年來,朋友母親開始出現一些精神行為問題,變得焦躁不安,有時會無故激動起來,還懷疑有人偷她的錢,讓家人很困擾。但是當回診接受認知功能評估時,結果卻還是輕度阿茲海默症。朋友不解,母親明明變得很難照顧了,怎還會是輕度?除了原來的藥物外,是否還要請醫師開立控制這些精神行為的藥物?
阿茲海默症嚴重度通常靠病人在兩種失智量表的表現來評估,一是簡短智能測驗(MMSE),另一個是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這兩樣評估都沒有把精神行為問題列入評估的項目。
雖然精神行為的出現常會讓患者的認知功能也變差,但有可能在做認知功能評估時,朋友的母親剛好比較平靜且配合測試,因此測試結果並沒有明顯退步,而且輕、中、重度的判斷是以範圍劃分的,也許上次測試時剛好落在輕度的最前端,而最近這次則處於輕度的最後端,但同樣是屬於輕度。
一般而言,約六到九成的阿茲海默症患者會有精神行為症狀,包括冷漠、焦慮、失眠、憂鬱、遊走、躁動、幻覺、妄想和激動等等。這些症狀在任何時期都可能出現,但以中、重度時期較常見且症狀較嚴重,不僅患者本人受苦,更加重家人或照顧者的負擔。通常建議家人對有精神行為症狀的病人要順著他、連哄帶騙的轉移注意力,不要與之據理以爭,更不要激怒他。
但當精神行為症狀,嚴重到可能會傷害自已或傷害別人時,或是讓照顧者無法照顧時,例如常激動打人,就應請醫師開立抗精神藥物以控制其行為。雖然目前的非典型抗精神藥物比傳統的抗精神藥物的副作用少,但還是有副作用,如嗜睡、容易跌倒、行動緩慢或肢體僵硬等類似巴金森氏的症狀,因此醫師都會由小劑量開始,觀察其反應,如果藥效和副作用都不明顯,則慢慢增加劑量,不要期望精神行為全部消失,只要改善到家屬可以接受、能照顧的程度就不要再增量甚至可以慢慢減量或停藥。
文獻報導非典型抗精神藥物有可能增加阿茲海默症患者的死亡率,達到1.6倍,所以一般建議服用時間為3到6個月,但是當停藥而症狀復發時,還是可以再服用的。很多時候,用藥選擇是兩害相權取其輕。
朋友聽了我這席話,似乎稍微釋懷,希望他對母親往後的精神行為症狀也做好了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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