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傅耀祖/中市大里】
俺不惑之年結婚,是「性福」的開始,魚水之歡,怒潮澎湃。
蜜月期間,天天進行,至少一次。曾幾何時,猶如金門砲戰,隔日射擊;年過半百,就像「周會」,七天一次;耳順之年,如吃素,初一、十五,半月一次;古稀之年,像退休俸,半年一次;坐八望九之年,就像「春節」,紅包壓歲,一年一次。
偶爾「性趣」大發,就如乾柴烈火,隨心所欲也。
大概是攝護腺開刀之故,濕柴難燃,力不從心,不威不剛!性欲淡而情意濃,性不性,沒關係,情意勝過性欲。
其實「中間」交流是短暫有限的,「全體」交會是長久無限的。夫妻間,眼神愉悅的眉來傳情,口對口的長吻短吻,摟抱牽手的快感,彼此擠眉弄眼,「諂媚」、「譏諷」一番,真是樂不支,比「嘿」,「咻」,「哈」爽快而高雅多矣!明則笑口常開相敬如賓,暗則打情罵笑動手動腳,真情畢露,回到從前,早已把性欲拋之度外,生活在撫今追昔,難分難捨之中矣!
俗諺:「強摘的瓜不甜,強討的妻不賢」,凡勉強的事,必定難期美滿。
夫妻難免有衝突,彼此只能諒解,不能誤解,只可應付,不可對付。性福須以情為基礎,無情之性非福也,一言蔽之,性情之人才是「性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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