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諺「7年之癢」可能變成「5年之癢」,內政部公布最新統計,去年離婚5萬3850對,較民國104年增加402對,平均每天147.5對離婚。離婚者婚齡以未滿5年者占33.6%最多。
觀察近10年(96年至105年)離婚狀況,呈波動緩減趨勢,96至101年平均每年離婚5萬7000餘對,102至105年降至5萬3000餘對。其中以96年5萬8410對最高,103年離婚5萬3144對最低。
內政部分析,105年離婚對數占有偶對數比率千分之10.1,其中以中外聯姻的千分之20.9較高,是夫妻皆中華民國籍者的2.3倍。
若與96年比較,無論中外聯姻或中華民國籍者,離婚對數占有偶對數比率皆呈下降,並以中外聯姻下降7.3個千分點較多。
內政部統計,105年離婚者的婚齡中位數為7.8年,即半數離婚者婚齡未滿8年,其中以結婚未滿5年者占33.6%最多,5至9年者占20.7%居次,婚齡10年以上者則隨著年數漸增而離婚對數漸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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