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的阿志(化名)六年前因受傷而意外感染愛滋,但他規律用藥,控制病毒量,在幾乎測不到病毒量的情況下,與妻子採自然受孕方式,成功生下健康寶寶;台灣愛滋病學會理事長洪健清指出,只要好好用藥,控制愛滋病毒量,感染者也能生育下一代。
洪健清表示,感染者經過穩定治療,在病毒量測不到之定義下(每毫升所含病毒複製數,200 copies/ml),就跟一般人沒兩樣,不具傳染力,如果是女性感染者,仍可正常懷孕、生育。
「U=U對於感染者治療相當重要」洪健清說,若血液中病毒量抑制在200 copies/ml以下,並維持6個月以上,即稱為U=U(undetectable= untransmittable),也就是「測不到病毒,等於不具傳染力」,不會透過性行為將愛滋病毒傳染給他人。
多個國際大型研究統計超過10萬次相異伴侶間性行為,證實「U=U」此論點,不管是男女、男男等性行為,均是如此,強調,感染者穩定接受抗反轉錄病毒藥物治療(ART)後,健康狀態及平均餘命其實與常人沒有差異。
正因藥物治療效果顯著,配合PrEP防疫措施,台灣連兩年愛滋新增感染者人數下降,達到「88-92-95」,88%感染者被診斷出感染,92%知道能接受良好醫療照顧,95%接受治療者病毒量已有效受到抑制。
醫師公會理事長邱泰源建議,在感控學分中加強宣導U=U 觀念,甚至列為必修學分,讓所有醫師對於愛滋病有正確的認知。基層醫師在受訓後取得認證,就能在診所開立PrEP處方,增加取得藥物的可近性。
事實上,U=U讓衛福部著手修訂愛滋病條例第二十一條,今年五月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要求修正該條文,以符合法源與醫學實證。七月通過覆議門檻,疾管署回應,「將穩定服藥且病毒量測不到的感染者,透過性行為傳染愛滋病毒風險極低的科學實證,納入危險性行為範圍判斷要件之一。」
疾管署強調,政府提供免費藥物治療的目的在於鼓勵高風險族群篩檢與治療,只要持續用藥,測不到病毒,就幾乎無透過性行為傳染給他人風險,就不會有觸法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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