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黃玉芳╱台北報導】
天氣漸熱,民眾穿著越來越清涼,有些人因為季節或結婚等特殊原因,想除去身上刺青。醫師提醒,有些刺青師傅自行購買雷射儀器,提供不合法的「雷射服務」,結果有人去除不乾淨,留下輪廓。醫師提醒,刺青去除比刺青時疼痛三倍。
桃園長庚醫院皮膚科主任胡倩婷表示,臨床上常見要穿婚紗的女性,來除手臂、脖子、背部的刺青。不少人誤以為刺青時沒有花多少工夫,也不會特別痛,但去除刺青時才發現沒那麼簡單,就有青少年在好奇下讓朋友「練習」刺青,事後發現去除不易才後悔不已。
雷射除刺青至少要兩到三次療程,每次須要間隔兩個月,因此往往需要半年時間,才能抹掉身上的印記。以雷射一發100元計算,小面積的刺青,就要花數千元到兩萬元才能除乾淨,花費遠比刺青費用高。
雖然雷射前會上麻藥,但因刺青的顏料滲入皮膚中,因此同一部位可能要打三、四發雷射,疼痛度比刺青時多三倍。同時,雷射原本是用於去除黑色素,雷射對刺青使用的黃、綠、紅等染料反應不佳,有時還得磨皮才能徹底去除。
胡倩婷說,有些患者告訴她,有刺青師傅為了招攬生意,提供「術後服務」,自行購買雷射儀器幫不滿意的顧客去除刺青。她提醒,打雷射是醫療行為,需由醫師執行。此外,施打雷射時,施做的醫師、患者都應戴上合格專用護目鏡,否則眼睛很可能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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