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蔡明樺、曾增勳/桃園報導】
在太平洋高壓籠罩下,各地都是晴朗炎熱的好天氣,環保署偵測全台紫外線指數,幾乎都是「危險級」,皮膚科求診人數激增2成,醫師建議民眾避免在上午10點到下午2點間外出,以免曬傷,引發光過敏皮膚炎。
根據環保署的紫外線指數標準,超過11就屬危險級,在戶外待超過15分鐘就可能曬傷,未來幾天除了部份山區外,全台紫外線指數都在11~13之間,綠島甚至達到14,烈日當頭被曬傷求診的民眾增加2成。
聖保祿醫院皮膚科醫師羅峙錕表示,近日門診人數明顯增多,有民眾跑到海邊玩,背部曬到起水泡,這類的嚴重曬傷若沒有即時處理,日後可能會留疤,光過敏皮膚炎的患者也不少,症狀是四肢會出現小紅疹、脫皮,嚴重者會惡化成慢性濕疹。
羅峙錕說,上午10點到下午2點屬短波紫外線,曝曬過久會讓皮膚受傷、紅腫,清晨和傍晚屬長波紫外線,雖不至於曬傷,但會讓膚色暗沉、變黑,因此只要是日照時間,都必須做好防曬工作。
年輕人喜歡在夏天到海邊、水樂園消暑,防曬千萬不能掉以輕心,羅峙錕建議,在沙灘上一定要有遮陽傘,出發前2個小時就要先塗抹高係數防曬乳,然後視流汗狀況,每隔1~2個鐘頭補塗1次,將紫外線對皮膚的傷害減到最低。
不少民眾曬傷後未求診,自己買蘆薈露塗抹在皮膚上,羅峙錕說,蘆薈有消炎、舒緩的效果,但並非無菌,民眾最好還是到皮膚科門診,避免日後留疤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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