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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端午食品抽驗合格 衛生局提醒「粽子應加熱食用」!

花蓮縣衛生局抽檢端午食品,並提醒粽子應完全加熱後食用。圖/花蓮縣衛生局提供
花蓮縣衛生局抽檢端午食品,並提醒粽子應完全加熱後食用。圖/花蓮縣衛生局提供

花蓮縣衛生局抽驗端午節應景食品,抽驗品項包括粽子、蝦米、菜脯、香菇等配料、蔬果、肉品及鹼粽,總計已抽驗37件檢體,檢驗169項次,結果全數合格。衛生局表示,粽子是複合性食材,各食材保存溫度不一致,建議民眾購買後應完全加熱後食用,避免細菌滋生。

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部份業者為使鹼粽口感Q彈,會違法添加硼酸,食用後會造成消化不良及嘔吐腹瀉等症狀,請民眾避免選購異常Q彈粽類,並建議用合法食品添加物三偏磷酸鈉以取代硼酸。

有些家庭選擇自己包粽子食用,朱家祥提醒,民眾於採買乾料或穀類時,儘量挑選完整包裝及近期製造產品,回家後須妥善保存在陰涼乾燥處,並盡快食用完畢,以免發霉變質。粽葉及香菇等農產品於食用前,先以大量清水充分浸泡、清洗,降低食入農藥或食品添加物風險,才能吃得安全又安心。

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無論製造或販售業者皆應為食品安全把關,提升自我管理,以維護自身商譽並贏得民眾信賴。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毒,含有害人體健康物質或異物者,不得製造、加工、包裝、運送、販賣、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法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花蓮縣衛生局抽檢端午食品,全數檢驗合格。圖/花蓮縣衛生局提供
花蓮縣衛生局抽檢端午食品,全數檢驗合格。圖/花蓮縣衛生局提供

粽子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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