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國外研究可樂含有致癌的4-甲基咪唑(4-methylimidazole,簡稱4-MI),但賣到台灣,卻只標示為「焦糖」。衛生署表示,依法應標成「焦糖色素」,將去函業者要求改善。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說,4-MI是焦糖色素的一種,依照「天然使用色素衛生標準」,焦糖色素和花青素等天然使用色素一樣,由於成分複雜,依法只需標焦糖色素即可,不必特別標出4-甲基咪唑。
如果業者應標示「焦糖色素」,卻只標示「焦糖」,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可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未改善的話,可罰三萬元到十五萬元,食藥局近日會去函要求業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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