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這句話也可套用在癌症病人身上!國外一項研究發現,轉移性大腸直腸癌患者如果在第一線就使用昂貴的血管新生抑制劑,存活期可以長達31.8個月,如果放棄治療,存活期只有12.6個月。
對此,台北榮民總醫院大腸直腸外科主治醫師王煥昇表示,標靶藥物昂貴,現在景氣又不好,很少患者能夠在確診之後,就在第一線治療時,使用這類藥物。
以血管新生抑制劑為例,一個月打兩針,藥費高達12萬元,一年下來,光是藥費就接近150萬元,這對一般小康家庭來說,可能耗盡了積蓄,到最後根本就付不起。
衛生署統計,2007年台灣地區有4470人死於大腸直腸癌,死亡人數已連續11年為十大癌症之第三名,平均每4.6個小時就有一人因為大腸直腸癌離開人世。
中華民國大腸直腸外科醫學會林資琛理事長表示,大腸直腸癌不僅為死亡率第三名之癌症,發生率也正逐年快速增加,同時因為初期無典型症狀,一旦發現,病情多已為晚期。
王煥昇指出,台灣每年新增1500名轉移性大腸直腸癌患者,一般來說,治療效果並不好,平均存活率只有兩年。如果使用血管新生抑制劑,確實可以延長存活期,但這卻讓患者與家屬陷入兩難,因為費用實在太高了。
王煥昇建議,癌症還是應以預防為主,民眾應注意日常飲食習慣,多吃蔬果等含有纖維食物,少吃燒烤及醃製食物,超過40歲以上應定期接受檢查。
【2009/02/20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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