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性患者約在40歲時確診乳癌,初期接受保留手術並搭配放射性治療,抗癌8年回診竟發現,癌症原位復發需進行乳房切除,未料後續又新生癌症細胞,抗癌11年間考驗重重,共歷經復發兩次。針對乳癌原位復發,台北榮民總醫院外科部主任曾令民說,民眾接受完整局部切除手術,以及術後放射治療,原位復發比率並不高,1年內僅0.5%,5年內則上升到1至2%。
乳癌復發分兩種,曾令民指出,首先是局部復發,於手術部位附近生成;若患者未接受乳房全切除手術,僅進行局部切除,仍有可能在同一乳房新生成癌細胞,這被稱為第二個原發。定期追蹤治療才能有效對抗復發。
乳癌是台灣婦女發生率第1的癌症,相關預防已是老生常談。曾令民說,國內罹患乳癌的年齡中位數逐漸增長,來到56歲左右,發生高峰在41至64歲婦女占67%,臨床也確實發現,有一群病人年紀較輕,40以下者約莫有9%。
至於罹患乳癌的高危險群?曾舉例,像是有家族史、初經早、停經晚、未哺乳、停經後肥胖者;另還有個人習慣的因素,例如酗酒、抽菸、缺乏運動及作息不正常等等。
民眾或許常常聽聞,婦女常在洗澡時摸到乳房硬塊,就醫確定罹癌。曾令民說,通常是腫瘤生成部位表淺才摸得出硬塊,若癌細胞在較深層處,且腫瘤只有1至2公分大小根本難以察覺,因而呼籲篩檢的重要性。
國民健康署提供45至69歲,及40至44歲具乳癌家族史的婦女,每2年1次乳房X光攝影檢查。曾令民說,未在免費篩檢區間的民眾仍須注意,像是有家族史的民眾篩檢年齡可提前,假設近親有人30歲確診,自己在20歲就要開始注意,因為腫瘤生成有5到10年的醞釀期。
此外,不少女性會因為罹癌需將乳房全切除而感到自卑,曾令民也說,在腫瘤與乳暈離兩公分的前提,並未遭癌細胞波及,也未有異常分泌物的徵兆下,現行醫療進步,乳房掏空可進行重建填補,也有很高的機會將乳房、乳暈與大部分的皮膚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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