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嘉芳/專題報導】
乳癌患者切除乳房後,並非都需接受放射線治療,以抑制乳癌復發。和信醫院發展乳癌局部復發風險評分系統,列出4項危險因子,若評分屬於低風險的第一或第二期乳癌,術後即使不做放療,也不影響生存與復發率。
和信蒐集1990至2001年逾千名乳癌患者,發現乳癌診斷年齡、淋巴結侵犯與否、受侵犯淋巴結數量及女性荷爾蒙受體四項指標,可評估術後乳癌復發風險。
研究人員另於2002至2007年間,收治1千5百多名新病患,驗證4項指標發現,若乳癌診斷年齡超過40歲、女性荷爾蒙接受體為陽性、腫瘤未明顯跑到淋巴管內、受侵犯淋巴結數量不到3顆,屬於低風險族群,患者乳房全部切除後,局部復發率不高,無論術後有無放療,皆不影響患者復發率及生存機會。這套評分系統研究,日前被刊載在美國放射腫瘤學會雜誌上。
和信放射腫瘤科主任鄭鴻鈞表示,術後輔助放療,即使劑量不高,卻會對皮膚及心臟造成傷害,易致皮膚組織纖維化、皮膚癌,或肺部纖維化、心臟毒性等。美國研究發現,曾做過放療的人相較一般民眾,20年後發生冠狀動脈狹窄機率增加一倍。
至於乳癌第三期患者,上述評分已超過2分,必須做放療。但鄭鴻鈞說,國內對第一期及第二期乳癌患者多數不會做放療。此評分系統可挑出真正第二期低風險或第一期高風險的人,決定是否放療,避免副作用。
林口長庚醫院乳房外科主任陳訓徹說,40歲以下乳癌患者,腫瘤較易復發、轉移,通常乳房全切除後,再進行重建。
另外,第一、第二期腫瘤2至5公分的年輕乳癌患者,或腫瘤大、Her2陽性等,皆是乳癌復發危險因子,患者可考慮放療。
雖然乳癌評分系統可預測局部復發風險,但陳訓徹說,每家醫院開刀方式不同,也影響預後及復發率,建議患者與醫師討論治療方式,定期追蹤,降低復發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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