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魯永明/嘉義縣報導】
「醫師,怎麼會這樣!我的乳癌治癒4年多,怎麼又得卵巢癌?」有名40歲乳癌婦女檢查後證實續發癌症答案,嘉義長庚內科部長李冠德說:「乳癌患者要防範續發第二癌症!」,尤其是50歲前罹癌婦女。
李冠德與長庚大學醫學院副教授陳明岐,以衛生署1979到2003年乳癌資料,發現50歲以前罹乳癌女性,得到第二個癌症風險,明顯較高,續發癌症以「子宮體癌、卵巢癌、甲狀腺癌」為最多。
這項研究發表在美國權威「癌症流行病學生物標誌與預防」期刊(CancerEpidemiology Biomarkers & Prevention)。
台灣婦女乳癌躍居第二位,李冠德根據資料,發現53,783名乳癌婦女,其中28,528人在50歲前罹癌,另25,255人在50歲後罹患,平均50.35歲,比歐美病人提早10年。
其中1085人後來患第二癌症,比例為2.02%。進一步分析,發現50歲前就患乳癌女性,得第二個癌症風險,明顯高於超過50歲患者,相對風險增加4成3,續發第二癌症,半數患者只能再活2至3年。
李冠德說,乳癌發生以基因、環境荷爾蒙為主因,其中環境荷爾蒙影響最大,他強調「續發並非癌細胞轉移」,「患者既要追蹤防復發,也要防續發」,呼籲婦女定期做篩檢,「只要篩檢,初期乳癌治癒率九成以上」。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