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的周姓男子,7年前意外發現罹患肺腺癌,接受化學治療一年卻無效,改用口服標靶,但根據統計,多數肺腺癌患者使用一年標靶後就會產生抗藥性,但他連續使用至今,已超過6年,生活就像是一般人。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今發表「單一肺癌標靶使用逾60個月臨床結果」,與國內八家醫學中心合作,分析131位持續使用第一代表皮生長因子受體突變標靶藥物的患者,可以使用超過60個月的影響原因,結果發現有六種原因,決定肺腺癌患者是否能使用單一標靶藥物超過五年。
高雄長庚職業醫學科主任、肺癌團隊召集人,也是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秘書長王金洲表示,六大關鍵因子分別為女性、日常體適能狀態、第四期肺癌患者接受手術狀態、是否有骨轉移、腦轉移或少量轉移性病變。
王金洲表示,台灣人因為表皮生長因子受體突變率高,約5到6成,由於突變機率高,醫師建議患者使用標靶的機會也高,針對這項臨床觀察的發現,反而對於台灣人受益,正在服用標靶藥物的患者,皆可以評估六大因子進而長期使用標靶藥,無須擔心抗藥性。
為增加民眾的參考依據,學會也會將六大因子製作成轉盤,讓民眾直接可以透過轉盤計算是否適合持續用標靶的概率。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理事長林孟志表示,這項研究最重要的是能協助更多病人,也讓患者能更安心使用標靶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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