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出現不尋常的痣、瘡、硬塊、記號,或是有一帶的外觀或感覺不一樣,可能是黑色素瘤或其他皮膚癌的徵兆,或是可能罹癌的預警。
美國防癌協會指出,正常的痣通常是色調均勻的棕褐色或黑色斑點,也許平坦或突出,呈圓形或橢圓形,通常不大於6毫米或1/4吋(約為鉛筆擦的寬度)。多數痣在童年和年輕時出現,年長才出現的新痣應給醫生檢查。
黑色素瘤最重要的徵兆,是皮膚長出新斑點,或是原來的斑點改變大小、形狀或顏色。另一個重要的徵兆,是有個斑點看來和你皮膚所有其他斑點不同,名為「醜小鴨徵兆」。如果你有任何徵兆,應請醫生檢查你的皮膚。
注意黑色素瘤的徵兆,有個ABCDE原則可供參考:
A代表不對稱(Asymmetry),也就是痣或胎記的一半和另一半不對稱;B代表邊緣(Border),這是指邊緣不規則、參差不齊、有缺口或模糊;C代表顏色(Color),這是指色調不均勻,有深淺不同的棕色或黑色,有時帶點粉紅、紅、白或藍色;D代表直徑(Diameter)大於6毫米,不過黑色素瘤有時比這小;E代表改變(Evolving),意指痣的大小、形狀或顏色改變。
有些黑色素瘤不符合上述的描寫,其他徵兆包括:不會癒合的瘡;色素從斑點邊緣擴散到四周皮膚;邊緣之外出現紅腫;感覺改變,例如發癢、壓了會痛、疼痛;痣的表面改變,例如脫皮、滲出液體、出血、出現腫塊或小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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