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病人終於等到了!衛福部今公告開放6項人體細胞免疫治療列為常規治療,對癌症治療效果不佳或癌末病人,不必再因苦等不到細胞治療的人體試驗機會,花大錢遠赴日本或烏克蘭尋求救治。細胞治療開放後,至少數萬名病人受惠,也為台灣癌症治療史開啟一線曙光。
6項細胞治療包括:自體周邊血幹細胞移植、自體免疫細胞治療、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自體纖維母細胞移植、自體骨髓間質幹細胞移植和自體軟骨細胞移植。
適應症則分別有:血液惡性腫瘤、慢性缺血性腦中風、嚴重下肢缺血症、實體癌第四期、實體癌第一期到第三期經治療無效者、慢性或滿6周未癒合的困難傷口、面積逾20%燒傷或皮膚創傷者、退化性關節炎及膝關節軟骨缺損等。
因是重要癌症治療之開放施行,衛福部長陳時中特地率醫事司長石崇良及食藥署長吳秀梅,召開記者會向媒體說明。
陳時中說,細胞治療需以安全性為要,一定要安全無虞,或安全性相對能得到證明,才能開放,讓新技術方法彌補治療無效,或治療效果差的病人,另尋生機。
陳時中說,除了特管辦法修正公告,也請食藥署草擬「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專法,做適當安全性管理,不只能促進生技產業發展,也讓再生醫療製劑能及早上市供患者使用。該草案將列為立法院這會期優先法案。
石崇良表示,今公告版本與6月預告版本不太相同,經蒐集各界意見,自體免疫細胞治療適應症除了有實體癌末期,若第一到第三期治療無效者也適用。換句話說,全部癌症幾乎全包。
另外,石崇良說,自體脂肪幹細胞及自體纖維母細胞移植技術,是八仙事件期間,年輕傷患幾乎無皮可取、可修補,後來日本專家帶來新技術,取病人的細胞培養,在回頭植入病人身上,得到很好的預後,因此決議開放。
石崇良說,目前國內各大醫學中心幾乎都有能力進行細胞治療。只是,細胞治療費用不斐,費用需經中央及地方政府審查核准,不能亂收錢。
陳時中表示,希望醫療機構及業者一本醫療服務初衷,以治療結果為導向收費,例如療效好就收費多一點,療效不佳就收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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