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陳麗婷╱台北報導】
食藥署今公布1999到2014年藥害救濟統計,皮膚及皮下組織的嚴重藥物不良反應約占六成五,患者多會引發如同燒燙傷般的皮膚症狀,甚至需住院治療。常見引發皮膚不良反應藥物包括降尿酸藥、抗癲癇藥、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等。
食藥署從1999年到今年8月,共受理藥害救劑申請2445件、審核通過共1255件,共核給近3億8000萬元。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戴雪詠表示,藥害救濟案最多的是皮膚及皮下組織嚴重藥物不良反應,其他依序是肝膽疾病10%、免疫疾病10%、血液及淋巴系統疾病4%、神經系統3%。
她說,曾有63歲罹患痛風性關節炎的患者,因服用降尿酸藥,用藥第16天出現眼睛紅、癢症狀,眼科診斷為結膜炎,沒想到第18天出現下肢皮膚紅疹,又被皮膚科診斷為過敏性皮膚炎。後來陸續出現發燒、喉嚨痛,且紅疹擴及全身,口腔也有瀰漫性潰瘍,最後才被診斷為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是藥物引發不良反應,被轉至加護病房治療才復原,但已留下皮膚疤痕等後遺症。
【2014/10/01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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