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持續,由於許多藥品的原料來自大陸,坊間擔憂時間拖長可能會有缺藥問題,台南市藥師公會理事長吳振名繼日前提醒缺藥狀況,今天再度要求健保局應開放社區藥局可以用「三同」藥品取代處方箋上的用藥,避免病患一定要回醫院拿藥,增加感染風險。
所謂的三同是指「同成分」、「同劑型」、「同含量」,吳振名表示,很多醫院開出處方箋後,會再加註「藥品不可替代」,也就是一定要使用與醫院同樣廠牌的藥品,即使有其他相同成分不同廠牌的藥品,也無法取代,但在此非常時期,未來缺藥問題會愈來愈嚴重,健保局應該明令禁止醫療院所在處方箋上加註不可替代字樣。
衛福部最近公開表示,國內藥品存量至少有6個月,民眾不必擔心缺藥問題,但各地社區藥局仍傳出缺藥狀況。
而針對藥師公會所提放寬三同藥品取代,醫界則認為,有些藥品確實可以用三同取代,但有些藥品則不行,不同廠牌即使同成分同劑量,藥效就是不一樣。
吳振名表示,健保署的處方用藥規定:「醫師如果未註明處方不可替代,藥師或藥劑生可以同成分、同劑型、同含量的任何廠牌藥品替代但價格不可高於原處方藥品。」,但現況卻是很多醫院會在處方箋上加註不可替代。
他表示,醫院因與供藥廠商簽有供貨合約,廠商若無法如期供貨時需賠償醫院,因此,醫院較無斷貨缺藥的問題,但社區健保藥局無供貨合約保障,廠商藥品存量較低或不足時,社區健保藥局就會是最先訂不到藥品的犧牲者,同時,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患者持處方箋無法在健保藥局拿到相同的藥,藥師也不可給替代藥品。
他表示,目前政府全面實施藥廠PIC/S GMP制度後,政府並經常宣揚國內PIC/S GMP藥廠所生產的藥品相對於同成分的原廠藥品能夠具備相同品質與藥效,如果政府明令禁止在處方箋上註記「藥品不可替代」的字樣戳章,不只保護病人的自主權,也是在鼓勵國內製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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