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族注意!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與食品藥物管理署合作監控藥物違規廣告,去年至今年11月共查獲疑似違規刊登販售藥品1246件,虛偽誇大宣稱療效等問題產品47件送驗,其中29件竟檢出違法西藥成分,已移送地檢署,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及消費權益。
台中市食安處指出,去年至今年11月止針對電視、廣播、網路拍賣平台、公司官網及臉書社團等販賣的產品及廣告進行監控,29件含違法西藥成分的產品中,含壯陽藥物成分的產品12件、含麻藥成分的產品6件,含減肥成分的產品4件,含其他藥物的產品7件,目前已偵辦終結5案,其餘尚在偵辦中。
食安處長邱惠慈說明,含非法西藥成分的產品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者,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未經核准擅自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最重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業者勿以身試法,也提醒消費者不要購買及食用來路不明、標示不清或誇大療效的產品。
違規藥物、違規廣告相關資訊及藥物、化粧品許可證可至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網站(https://www.fds.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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