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研究顯示,含偉伯益(valproate)類成分的藥品雖然可治療偏頭痛、躁鬱症及癲癇,但婦女卻可能因此產下畸胎。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宣布該藥品即日起禁止用於懷孕婦女的偏頭痛及躁鬱症治療;在癲癇治療部分,除非無替代藥品才得使用,但必須避免婦女懷孕。
食藥署藥品組科長洪國登表示,偉伯益類成分藥品可用於偏頭痛、躁鬱症及癲癇等多種疾病治療,但近年國際發布相關研究,證實這類藥品對於生育能力婦女,極有可能使她們產下畸胎,或增加胎兒發育不全的風險,具高度危險。
隨國際陸續有條件限制偉伯益類成分藥品的使用,食藥署也陸續跟進,並在藥品仿單加註警語。洪國登說,102年該署即限制這類藥品用於治療懷孕婦女的偏頭痛治療及預防,今天則是再限縮懷孕婦女的躁鬱症及癲癇治療使用。
不過,若婦女在治療癲癇上沒有其他適合的替代療法,醫師才能依規定使用。但要求對於具生育能力的婦女,應確實履行避孕計畫。新制即日起實施。
洪國登提醒,醫師應依據最新的公告使用原則,處方含偉伯益類成分的藥品,同時對具生育能力的婦女進行懷孕可能性評估,處方前也應詳細告知該藥品的相關風險。婦女用藥時也應採有效避孕措施,發現可能懷孕也必須立即回診。
食藥署同時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當有疑似因為使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立即聯絡「全國藥物不良反映通報中心」,專線為(02)23960100,或可上官網通報(https://adr.fda.gov.tw)。
●含偉伯益(valproate)類成分藥品之使用新制
1.禁用於治療懷孕婦女的躁鬱症。
2. 禁用於治療懷孕婦女的癲癇,除非沒有適合的替代療法。
3.禁用於具有生育能力的婦女治療其癲癇或躁鬱症,除非能確實履行避孕計畫。
資料來源/食藥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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