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季節轉換,稍有身體不舒服,民眾通常選擇就醫,但服藥幾天後,可能因症狀改善自行停藥,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護理師潘美珠提醒,若為緩解症狀藥物,如止痛、退燒、止吐、止瀉等,可經醫師評估後停藥,但若是抗病毒、抗生素藥物就必須依醫師指示服完一定的藥物療程才能停藥,以免產生抗藥性。
潘美珠表示,台灣就醫便利性高,身體不舒服通常選擇就醫,但許多人對「用藥遵從性」不佳,例如感冒需要幾天的時間,症狀才會漸漸改善,但許多人以為吃藥馬上就會痊癒,剛看完醫師開始吃藥,未見病況改善以為沒效果,隨即看另外一位醫師,看診後醫師通常開藥3天至7天,但吃幾回後症狀改善,剩下的藥也不敢吃完,不僅浪費醫療資源,也容易造成重複開藥。
長期慢性病用藥如高血壓、抗甲狀腺藥物、抗癲癇、精神疾病藥物等,需依醫師處方按時服藥,但許多服用慢性藥物的人來說,雖然感覺沒有病痛不舒服,但卻要天天吃藥是一件麻煩又痛苦的事,潘美珠說,是因為有吃藥控制,才會正常沒有不舒服,不能自行增減藥物劑量或自行停藥,否則血中藥物濃度不足,易造成更嚴重的健康影響。
潘美珠指出,長期慢性病用藥者,需注意規律服藥,尤其年紀較大的長者、精神疾病患者,會因忘記或抗拒服藥而影響疾病之控制,須要靠照顧者協助按時間、按劑量用藥。 每天按時服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依照醫師的指示服用,並了解藥物的作用及副作用,可以更清楚應該如何遵從用藥,才能維持身體健康,生活有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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