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經高溫處理的植物油加工食品經動物實驗發現,可能含有具致癌性的物質「縮水甘油脂肪酸酯」。繼歐盟歐於2018年訂定限量後,衛福部食藥署終於跟進,今預告將先針對嬰兒奶粉訂定縮水甘油脂肪酸酯(GEs)的限量標準,新制預計明年7月1日起上路。
GEs是近幾年才發現新興加工汙染物,主要是油品在製造過程經高溫、脫臭、脫酸、脫色而產生,棕櫚油因結構特性較易產生這類物質。
過去研究發現,GEs經人體消化道分解後,會產生可能具有人體健康危害的縮水甘油/環氧丙醇(Glycidol),國外也曾有動物實驗證實,可能有基因毒性、致癌疑慮。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表示,由於嬰兒奶粉中也會添加植物油,考量嬰幼兒為高敏感風險族群且奶粉為嬰幼兒主食,因此食藥署先從此下手,比照歐盟訂定GEs限量標準,粉狀配方奶中的每公斤不得超過50微克;液態配方奶每公斤則不得超過6微克。
廖家鼎表示,食藥署原本去年11月便對外表示已研擬相關規範,並預計於今年上半年實施,但因還需訂定檢驗方法,以及和相關業者討論,因此推遲至現在才正式預告草案。目前先針對嬰幼兒奶粉進行規範,未來將研擬擴大規範至巧克力、餅乾等含植物油等食品。
廖家鼎說,我國的嬰幼兒奶粉多產製於歐洲,因此之前調查國內市佔率高的奶粉背景值時,發現都符合甚至低於現行歐盟的標準。
草案若順利通過預計於明年7月1日起實施,屆時若違反衛生標準的業者,將依食安法要求限期改善,限期未改善者則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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