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了解,從去年底開始為期半年的進口雞肉標示屠宰日期試辦計畫成效有限,主要理由在於是產品上標示多個日期容易使消費者混淆,因此官方傾向不修法;這樣的說法國內產業團體並不接受,認為這是錯誤的。
國內的白肉雞業者認為,貿易自由化,並無法不讓雞肉進口,但至少需要一致性的明確標示,生鮮雞肉應該標示屠宰日期;熟食、加工肉品應該比照牛肉,需要標示產地。
中華民國養雞協會肉雞組委員王東淵表示,台灣對於國產生鮮雞肉是有要求的,台灣的國產白肉雞屠宰後生鮮保存14天,冷凍室可達一年;但進口的產品從進口開始到台灣經過多久了?若沒有屠宰日期,到底冰了多久也沒有人知道;且進口雞肉歸類為進口食品,在所有各式各樣進口食品僅抽測5%,進口雞肉僅只是其中一項,過去幾年中,就已經曾有5件違規不合格,卻還無法增加抽驗比例,讓國內業者不解。
中華民國養雞協會課長蕭金鳳表示,標示原產地、屠宰日期是產業團體的訴求,其實進口到台灣來,已經不知道重新包裝、改裝多少次了,解凍、分裝、再解凍、再分裝,因此除了屠宰日期、包裝日期,也應該要有相對應的有效日期,否則已經經過解凍分切,但有效日期仍由業者自己定義,這模糊空間就太大了。
台中養雞協會理事長陳佑徹表示,試辦標示屠宰日期的效果不好,在於消費者已經習慣現有、有效期限的標示方法,對於生產者標示屠宰日期的方式,容易造成混淆;他認為這樣的說法是錯的,因為,政府與產業團體都有義務去教育民眾,讓消費者學會如何去看標示,分辨究竟甚麼產品對自己才是好的。
他表示,國內絕大多數的進口雞肉都來自美國進口,美國就規定在他們自己國內的銷售就需要標示屠宰日期或者包裝日期,由於美國清一色都是冷凍雞肉,屠宰日期就等於冷凍日期,所以怎麼標都是屠宰日期。
陳祐徹說,這件事國內的養雞業者已經陳情溝通超過一年了,希望能有法源依據與保障,需要有屠宰生產的日期,才能夠進一步訂出有效的保存期限,在食安法中,並沒有規定甚麼食品冰多久以後就無法食用,這樣一來,有效期限也變成業者的自由心證了,形同開了後門;他認為,衛福部並沒有認真去思考,白肉雞除了一般商品外,也是食品加工的原料,現在台灣加工品這麼多,「難道不用管制嗎?」,台灣在歷經了地溝油、黑心油、三聚氰胺事件後,為何還學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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