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逢過年期間,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今推出烹調食品遵守「五要」原則,其中特別提醒海鮮及肉類產品應徹底加熱,不食用未煮熟的禽畜水產品,特別是貝類水產品應徹底加熱後再食用,切勿追求口感而忽略生食的風險,食品內部溫度超過70℃,微生物才容易被消滅。
食安辦表示,為維護年菜料理食材及春節應景食品安全,政府在邊境港口、機場加強查驗輸入產品,也對年節食品製造端、販售端及餐飲端進行相關稽查作業,也呼籲國人購買年節產品時多看、多比較,優先選擇國產品及信譽良好的商家,牢記選購原則,希望大家享受美食也兼顧運動,一起健康過好年。
從採買到烹調食安辦都給出建議,包含購買應確認食材包裝完整、標示正確性,選擇信譽良好的店家,購買密封包裝完整的乾貨食品,不購買來路不明、散發出異味或外觀異常(例如:外觀破損、內容物外漏等)產品;選購包裝食品時,注意產品要有明確標示內容物名稱、有效日期、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原產地及營養標示等資訊;並確認產品是否在標示的有效期限內,並注意有效日期是否有塗改痕跡。
烹調部分,食安辦提出「五要」原則,包含要洗手、食材要新鮮、生熟食要分開,避免交叉污染,以及海鮮及肉類產品應徹底加熱,不食用未煮熟的禽畜水產品,特別是貝類水產品應徹底加熱後再食用,切勿追求口感而忽略生食的風險,食品內部溫度超過70℃,微生物才容易被消滅。
另外,食安辦也提醒要注意保存溫度應低於7℃,室溫不宜放置過久;食安辦也呼籲惜食惜福不浪費,無論是採買、烹調,或是出外用餐都盡量剛剛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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