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今天公布,走訪4大超商發現僅7-ELEVEN的便當同時標示製造和有效日期,不標示製造日期雖然不違法,但便當何時製造無法推測;市調顯示,近半數消費者呼籲政府規範。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公布「你吃的便當有製造日期嗎?」調查結果。
消基會說,台灣便利商店密度全球第二,僅次於南韓,依據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每平方公里有0.31家;但是「商品標示法」有規範商品要標示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但有時效性者,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
消基會並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範,食品及食品原料的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有效日期;據以質疑同為在市場流通的商品,為何食品僅須標示有效期限不須標示製造日期。
消基會在去年11月到今年1月派員走訪4大超商,到雙北市、苗栗縣,隨機抽查22家、共44件放在冷藏區的便當,結果僅7-ELEVEN同時標示製造和有效日期。其他有1家未標示製造日期,但有標示保存天數,可回推製造日期。另2家僅標示有效日期,無法推測何時製造。
消基會也在今年1月用線上問卷方式調查308名一般消費者,結果消費者買便當前三項考量項目為口味(占78.9%)、價錢(占72.4%)與有效日期(占69.7 %),製造日期排第4、占48.7%,在意者近半數。
消基會還發現,詢問哪幾家便利商店便當沒有標示製造日期,卻有過半數回覆「都有標示」(占55.9%),其餘大半回覆「不知道」(占41.4%);事實上,則只有7-ELEVEN的便當有標示,另2家可回推,1家不能回推。
消基會認為,未標示製造日期雖未違法,卻不知放多久,而且問卷調查中有68位消費者對未標示製造日期的產品新鮮度提出憂慮,包含「不確定產品的新鮮程度」、「不確定有效期限與製造日期是否合理」、「擔心食物放太久營養流失」等,也有81.6%受訪者認為未標示「製造日期」將影響購買意願。
消基會強調,加上冷藏櫃不是密閉空間,溫度可能浮動,難道消費者只能相信業者的食品加工專業,呼籲政府應規範業者必須標示製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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