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公告「液蛋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其中一件液蛋檢出沙門氏桿菌。衛生單位表示,該批蛋品主要流入食品工廠作為食品加工使用,經高溫烘焙,應無安全上疑慮。但醫師認為,蛋品若含有沙門氏菌,最好不再食用,且要避免汙染其他食材,以防交叉感染。
食藥署自6月1日至9月15日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53家液蛋製造業者進行稽查。其中興昭宏蛋品公司2018年便因無工廠登記,遭新北市經發局勒令停業,這次稽查發現,仍違法生產液蛋,當場封存並銷毀2000公斤液蛋,並依食安法裁罰6萬,今年8月時遭新北市府公安小組拆除工廠。
稽查發現,「福商勝蛋品」因檢出沙門氏菌陽性,遭裁處六萬元,該批40包液蛋約200公斤,已全數售出,民眾恐已下肚。
另外,「啟信實業」則被檢出原料蛋動物用藥氟甲磺氯黴素超出標準,720公斤蛋品已當場全數銷毀,並遭農政單位開罰3萬。
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表示,檢出沙門氏桿菌的該批蛋品流入食品工廠,用於食品加工,經高溫烘焙應無安全上疑慮。
林口長庚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表示,沙門氏菌主要引起急性腸胃炎,導致惡心、嘔吐、發燒等症狀,甚至可能造成敗血症,充分加熱煮熟後雖可避免感染,但怕的是感染液蛋汙染到其他食材或器具,造成交叉汙染。
食藥署11月7日公告「液蛋衛生標準」及「液蛋產品標示規定」等規定,明訂破殼蛋不得作為液蛋原料蛋,以及殺菌液蛋與未殺菌液蛋的微生物限量,規定將自明年元旦上路,違者最重罰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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