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國際間在含植物油的抹醬、餅乾、巧克力等食品中驗出「縮水甘油」,是人體可能致癌物,引發各國關注。食藥署擬率亞洲之先訂定限量標準,新制最快明年上半年實施。
整起事件起源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的巧克力正名措施,要求成分夠純才可稱巧克力,但規範的僅有純巧克力,市占率高達90%以上的含餡、以大量植物油製作的「棕色巧克力」卻不在管理範圍,監察委員認為衛福部法規過於寬鬆,展開調查。
監察委員田秋堇、蔡崇義表示,歐洲食品安全局2018年5月公告,各類經高溫處理的植物油加工食品經動物實驗發現,可能含有具致癌性的物質「縮水甘油脂肪酸酯」(glycidyl fatty acid esters),該物質具基因及致癌性也被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列為「可能為人類致癌物」,更針對植物油中縮水甘油訂定1000微克/千克限量標準,卻不見衛福部訂定任何相關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縮水甘油的致癌疑慮不只發生在巧克力產品,凡是以植物油製作的產品都藏有風險。近年義大利知名巧克力抹醬爆發含縮水甘油疑慮,日本食用油品業者也在一款機能性食用油中發現縮水甘油含量比一般植物油高出18倍,緊急回收所有產品;香港近期檢驗市售人造奶油、抹醬、蛋捲、餅乾等以植物油製作的食品時,也發現縮水甘油蹤跡,顯示國際間逐漸重視此致癌物。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縮水甘油是近幾年才發現新興加工污染物,主要是植物油經過高溫、脫臭、脫酸、脫色的過程中產生的有害物質,以棕櫚油含量較高,食用後雖然不會造成立即危害,但長期下來仍會增加致癌風險。
廖家鼎說,目前美國、日本都還未訂定相關規範,香港雖檢驗許多產品,但也未訂出相關規範,僅有一向規定較嚴格的歐盟率先訂出規定。
為確保民眾食安,食藥署正研擬相關草案並多次邀集業者開會,廖家鼎指出,草案內容主要比照歐盟規定,將一般食品原料用油的縮水甘油限量訂在1000微克/千克,嬰幼兒奶粉、副食品的原料油則訂在500微克/千克。
此外,考量嬰幼兒屬於敏感族群,另針對1歲前嬰幼兒食用的「嬰兒配方食品」以及「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的成品訂定更嚴格的標準,粉類食品50微克/千克、液體類食品6微克/千克。
廖家鼎說,草案預計明年初展開預告,若順利可望在上半年開始實施,台灣可望成為亞洲首個訂定縮水甘油規定的國家。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表示,相關資料顯示,植物油從「毛油」到「精煉油」的處理過程中,只要處理溫度超過攝氏200度就可能形成縮水甘油,且致癌性為2A級,也就是動物實驗致癌、人體致癌證據有限,風險仍偏高,盼藉由訂定標準強化食品業者把關,減少致癌污染物生成。
不過,民眾也無須因害怕而完全不攝取油脂。顏宗海說,油脂是人類吸收脂溶性維他命不可或缺的物質,每個人一天的飲食中應有4到6成為碳水化合物、2至3成油脂、1至3成蛋白質,建議均衡飲食、多吃天然的蔬菜水果,對維持健康更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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