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國人食安,食藥署發布修正「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未來不只是肉類、水產品及乳製品輸入前需接受系統性查核,明年再新增蛋品及動物性油脂,將派員到出口國查核工廠衛生狀況是否符合我國規範等。
食藥署食品組專門委員董靜馨表示,所謂的系統性查核,是指該署及防檢局會派人到高風險產品的出口國,現場查核當地食品廠的衛生標準是否符合我國法規,通過後才能准許輸入,進口至台灣。她說,這是國際間普遍多數國家對動物源性產品的輸入管理方式,透過此一管理措施,可以落實輸入食品的境外源頭管理,強化輸入產品的食品安全。
董靜馨說,「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103年2月11日發布實施,考量稽查人力狀況需分階段進行,因此先要求查核任何國家預計輸入的肉品、乳品及水產品,明年元旦開始新增蛋品及動物性油脂。
董靜馨表示,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新制實施前已有蛋品及動物性油脂輸入紀錄的輸出國,在原已輸入範圍內,得免申請系統性查核。不過,該署仍會去補做,若有問題一樣得暫停輸入,直到改善為止。
董靜馨說,系統性查核須由輸出國政府機關向該署提出書面申請,並進行書面審查與實地查核。相關法規及申請程序可參見食藥署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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