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公告「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未對以棕櫚油為原料、市占率達9成以上的「棕色巧克力」進行管理,監委田秋堇等人憂心恐含致癌物質,影響國人食安,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105年5月初歐洲食品安全局(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 EFSA)公告發現各類經高溫處理的植物油加工食品(尤以棕櫚油為甚),經動物實驗發現可能含有具致癌性的物質縮水甘油脂肪酸酯(glycidyl fatty acid esters)。棕櫚油用於數百家食品品牌中,包含許多知名巧克力。
但是,新聞稿指出,經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於105年6月24日公告「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似未對以棕櫚油為主原料、市場占有率達90%以上的「棕色巧克力」進行管理,恐影響國人食品安全,監察委員田秋堇、蔡崇義表達關切與重視,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表示,利用高溫處理的棕櫚油加工製造出來的巧克力主要為「棕色」,為台灣的巧克力市場現占有率最高者,但如果以低溫優化精煉油脂技術則可減少毒物的含量。
監委指出,食藥署現行規定,未對以棕櫚油為主原料所產製的「棕色巧克力」進行管理,顯然相關管理規範,似有未盡周延之處。
此外,監委表示,食藥署於「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獨漏「棕色巧克力」類型與內容物含量,及未妥為規定縮水甘油脂肪酸酯於食品中的限量等疑義,相關人員處理本案有無怠惰失職情事,均有調查釐清之必要,以確保國人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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