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菜、筍乾等食品中可使用漂白劑「亞硫酸鹽類」,以提升賣相、抑制細菌。衛福部食藥署因應農會與加工業者提出製程上的需求,三月預告放寬其在發酵及醃漬蔬菜中的限量標準,自每公斤0.03克提升至0.1克,外界憂影響食安,認為開封可吃的即時品,應維持較嚴格的標準。
雲林縣大埤鄉農會總幹事吳錦涼說,酸菜加工、運輸到市場販售,可能因接觸空氣發生氧化而變黃變黑,且可能長細菌,因此過去就會加合法的漂白劑「亞硫酸鹽類」。但是,食藥署長期以來沒有針對發酵及醃漬蔬菜另作規範,買回家還會再洗再泡再煮的酸菜、筍乾,跟買來就馬上就能拆來吃的蒟蒻,竟是一樣的限量標準,並不合理。
「我們沒有要求食藥署全面放寬」,吳錦涼認為,買回家還會再洗再煮的酸菜或筍乾,應考量運輸與販售過程中會氧化、生細菌,合理調整限量;而買來就馬上吃的食品,應顧慮食安、維持舊標準。
嘉義大學食品科學系副教授黃健政也認為,食品添加物殘留限量的訂定,應依據產品特性、民眾飲食習慣分級管理。他說,「亞硫酸鹽類」與其水解產物「二氧化硫」都屬水溶性,會隨人體代謝,並藉由尿液排出體外,不會堆積在體內,少量使用對健康影響不大。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林旭陽回應,該草案正值預告評論期間,各界建議皆會納入研議,若實務上可行,不排除針對「即食」食品調降限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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