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業者注意!衛福部重新公告藥食兩用的中藥材清單,將過去215項中藥材刪剩37項,剔除已不合時宜的蔬果、五穀、魚蚌蝦蟹類、禽獸類等,日前重新公告後,新清單明天正式生效。若業者販售非清單內的中藥材,將被視為「無照藥商」,依藥事法處3萬到200萬元。
我國飲食文化特殊,常見將中藥材入菜,食品業者也會選用中藥材當食品原料。不過,業者販售藥食同源的中藥材,必須參酌衛福部中醫藥司公告的「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清單。
「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舊清單是依本草綱目等中醫藥典籍擬定,共有215項中藥材,典籍記載認為有功效。
但是,對現代人而言,舊清單內的中藥材多半已是食物,中醫藥界不再當中藥材使用,例如蔥、胡蘿蔔、竹筍、柑橘、鯉魚、石斑魚、鯊魚、文蛤等。最令人訝異的是,竟還有狗、驢、騾、野馬、伯勞、鴕鳥等禽獸類。
衛福部中醫藥司科長陳聘琪說,部分品項老祖宗認為有療效,但不合時宜,現代人吃了可能觸法。該部重新檢討,刪除爭議品項,特別是魚蚌蝦蟹類及禽獸類幾乎刪光,只剩牡蠣殼一項。有食品業者煅牡蠣殼使用。
陳聘琪強調,中藥材本來就只供醫藥使用,有中藥販賣許可證的中藥行或藥局才可販售。不過藥食同源的中藥材是特例,以新清單中的白木耳為例,民眾到賣場或超市就可買得到,可做成白木耳蓮子甜湯,正常食用都很安全。
另外,人參、當歸等常見的藥膳料理中藥材,雖不在新清單中,但在食藥署的「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內,食品業者在符合食安法規範下,可將人參或當歸酌量添加,製成藥膳料理調理包,再提供到通路販售。
陳聘琪說,「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內的110項中藥材,將是下一波重新檢討的重點,目前已初步擬出草案,3月召集專家及食品業者開會,討論出共識後盡快預告,盼今年完成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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