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今天公布葡萄糖胺產品查核結果,購自台北市及新北市的量販店、福利中心、連鎖藥妝店、藥局及網路販售通路,22件樣品中,有5件未標示葡萄糖胺鹽酸鹽含量,5件未標示軟骨素含量。4件有標示軟骨素含量的葡萄糖胺產品,有2件軟骨素含量測試低於標示,還有一件根本未測得。
消基會指出,22件樣品,有4件標示軟骨素含量,與其標示相比,台康五合一葡萄糖胺膠囊符合標示值,但培恩龜鹿雙寶葡萄糖胺液(液態食品)及得意人生新葡萄糖胺+MSM膜衣錠兩件樣品,測得軟骨素都不足標示量,金普洛葡萄糖胺液(液態食品)未檢出。
這次抽查的22件樣品,有5件樣品沒有標示葡萄糖胺含量。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指出,雖然葡萄糖胺並非規定須強制標示的營養素,但這個成分是消費者選購葡萄糖胺產品的主因,理應清楚標示含量,提供消費者選購時的參考,以購買合適的產品。
消基會提醒消費者選購售葡萄糖胺保健食品時,切勿被廠商標示的鯊魚軟骨含量誤導,鯊魚(或其他動物)軟骨的主要成分是多醣蛋白,並非軟骨素,鯊魚軟骨含量不等於軟骨素的含量。素食者或對蝦蟹過敏者,應考慮素食用食品,以免造成身體不適。
對於吞嚥錠劑有困難的消費者,消基會建議選購液體飲品,飲品可能會添加防腐劑,且鈉含量也可能會較多,需要控制營養攝取的消費者,要特別注意。液體飲品開封後,也應存放於冰箱中以免變質,建議最好是在飯前服用,效果較佳,避免睡前飲用,以避免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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