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選自時報出版《死亡的臉:一位外科醫生的生死觀察》,作者許爾文.努蘭】
醫病同謀
自殺無疑是個錯誤的抉擇,但在兩種情況下可能並不盡然,就是無法忍受的老年殘疾和已到末期的不治之症。在這裡名詞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形容詞,因為它們正是癥結所在,不能模稜兩可,也不能是「大概」、「近乎」。這些重要字眼是:無法忍受、殘障、末期、不治。
偉大的羅馬演說家塞尼卡(Seneca)在他漫長的一生中,曾深入思考老年的問題:
如果老年留給我完整的身軀,我不會厭棄它。但如果它動搖我的意志,一個個摧毀我的器官,留給我的只是氣息而不是生命,我將從這腐朽顢頇的軀殼離去。只要疾病還有痊癒機會,並留給我健全的心志,我不會藉著死亡來逃避它。我也不會因為病痛而動手攻擊自己,這樣乃是戰敗而死;但我知道,如果自己已經毫無希望卻仍須忍受痛苦,我將選擇離去。並非我害怕痛楚,而是疾病已奪走我活下去的意義。
這些話真是通情達理,很少人會反對。許多風燭殘年的老年人在日子越來越難熬時會想到自殺一途,至少在那些個人信仰與自殺不衝突的人,會考慮到這個選擇。也許塞尼卡的哲學可以解釋,為何高齡白種男性的自殺率比全國平均高出五成。君不見在倫理學期刊和報紙社論上就常有對「理性自殺」的強力辯護?
其實不然。塞尼卡的主張有一個明顯的錯誤,如今充斥在各種討論自殺的言論中。其實在自殺的老年人中,有絕大部分是受到憂鬱症所困擾,而這是可以治療的。只要施以適當的藥物和治療,許多人都能擺脫絕望的愁雲慘霧和灰色想法。他們會發現死亡並不如想像的好,而脫離困境的希望也並非那麼渺茫。我不止一次見到企圖自殺的老年人走出沮喪的陰影,再次成為活力充沛的朋友。一旦他們對現實的看法不那麼絕望,生命便會再次充滿生趣,他們會了解還有人需要他們。因此,寂寞的感覺減輕了,痛苦也變得比較容易忍受。
塞尼卡的話也並非毫無是處,只是他對自殺的主張還應加上會診、協談,以及一段長時間的透澈思考。任何一個結束生命的決定,不只要能說服自己,還要說服那些關心我們的人。唯有這些條件都符合了,才可以考慮終止生命。
有一個例子是關於柏西.布瑞曼(Percy Bridgman)。他的自殺雖不符合這些條件,但是幾乎無可非議。布瑞曼是一位哈佛教授,以高壓物理的研究贏得一九四六年的諾貝爾獎。七十九歲時,他已到癌症末期,但仍然繼續工作直到無力再做為止。一九六一年八月二十日,他在新罕布夏州藍道夫市(Randolph)的夏季住處中,完成了七冊科學論述的索引。他把它送去哈佛大學出版社後,就舉槍自盡,留下了一句遺言。這句話總結了醫學倫理的爭議:「社會不應該讓人自己動手來結束生命。但今天很可能是我還有力氣採取行動的最後一天了。」
布瑞曼死的時候,心裡似乎很清楚他所做的抉擇。他工作到最後一刻,直到完成所有的計畫。我不確定他與別人做了多少討論,但這件事對他的朋友和同事並不是個祕密。因為有足夠的證據顯示,他至少事先曾告訴了一些人。他病得甚重,甚至懷疑自己將沒有力量把決心付諸實現。
從布瑞曼最後的遺言裡,透露出他很遺憾必須獨自去做這件事。有一位同事引述他的話:「我很希望自己的處境能建立一個共識:當人生的終局已經無法避免時,個人應有權利要求醫生幫他結束生命。」如果要用一句話來代表當前對這個問題的爭議,就是你剛剛才讀到的這句話。
目前所有對自殺的討論,沒有一個能略過不談醫生協助病人自殺的角色,至少沒有哪位醫生所寫的能避開這個議題。這句話的關鍵字眼是「病人」──不是指一般人,而是專指病人──並且僅限於那些想尋求醫生協助的病人。希波克拉提斯的同行們不應發展出一種特別的「接死科」,專門將病人帶至墳墓,讓良心不安的腫瘤專家、外科醫生或其他醫生遇到想離開這個星球的病人時,能夠轉介過去。另一方面,應該歡迎任何關於醫生角色的公開辯論,因為早在艾斯克拉皮亞斯(Aesculapius)這位醫神還在襁褓中時,行醫一直是個默默低調的行為。
最近,自殺突然變得時髦起來,特別是這種目前正受爭議的「醫病同謀」形式。好幾世紀以前,自殺視同犯下大罪,而且是會下地獄的重罪。這兩種態度都隱含在康德的話中:「並非因為上帝禁止自殺,它才受人憎恨;上帝禁止自殺,因為它是令人憎恨的。」
如今,事情已經改觀。時下有一批自封為討論人類受苦極限的諮商家,在他們的協助或推波助瀾下,一般人對自殺的看法已有了轉變。在一些小報或印刷精美的雜誌上,他們經常對某些被允許的自殺行為歌功頌德,好像在頌揚新時代的英雄,其中有些人彷彿真成了英雄。而這些協助別人自殺的醫界其他人士,儼然成為流行文化的聖人表徵,在電視脫口秀的節目裡,公然販售死亡,大談他們的哲學。他們極力宣揚自己無私無我的精神,好像正在接受法官的審訊。
一九八八年,美國醫學會雜誌有一篇報告,一位還在訓練中的年輕婦產科醫生,有一晚在短短幾小時內,「謀殺」了一位罹患癌症的二十歲女孩(這件事非「謀殺」無以名之)。只因為他擅自將病人請求解脫的意願解釋成尋求死亡,而且以為只有他才會答應。他為她注射了至少兩倍於合理劑量的嗎啡,然後站在她身旁,眼見著她的呼吸「漸漸不規則,終至停止」。過去,自命拯救者的他從未見過這名患者,但這並不能阻止他去做這件事。他甚至還將整個過程的細節公諸於世,自詡為善行義舉,通篇充斥著他那令人作嘔的自信。希波克拉提斯會為此顫慄,而他的現代傳人們內心悲泣。
美國的醫生們很快便對這位年輕婦產科醫生的行為達成一致譴責的共識。三年後,他們對另外一個截然不同的案例表現出了不同的反應。那是紐約羅徹斯特一位內科醫生,在《新英格蘭醫學期刊》上發表一篇文章,描述一位叫做黛安妮的病人。在她要求下,他刻意使用巴比妥鹽(barbiturates)來協助她自殺。黛安妮有一個在大學讀書的兒子,她有很長一段時間是提摩太.奎爾醫生(Timothy Quill)的病人。三年半前,奎爾醫生診斷她患了一種非常嚴重的血癌。她的病情逐漸惡化,直到「骨骼疼痛、虛弱、倦怠和發燒澈底支配了她的生命」。
黛安妮拒絕接受化學治療,那只有一點點機會能終止癌症的致命攻擊。在患病初期,黛安妮就告訴奎爾醫生和其他的會診醫師,她害怕治療只會使她失去對身體的控制,更甚於對死亡的恐懼。奎爾醫生靠著同事的協助和格外的同情,好不容易才慢慢地、耐心地接受了黛安妮的決定,認同了她的立場。奎爾醫生逐步體認到,他必須協助病患加速邁向死亡。他所做的困難決定是一個範例,顯示出當一個意識清楚的末期病人,經過理性思考決定選擇死亡,而協談者也能認同這個決定時,他的醫生轉而支持患者達成心願的過程,會使得醫病關係更加深化。以後,當醫生在面對那些願意做此選擇的患者時,奎爾醫生的處理方式將成為醫學倫理的參考指標。類似那位年輕婦產科的醫生們以及發明自殺機器的人,都應當好好跟黛安妮和奎爾醫生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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