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感冒是「不治之症」並非說非死不可的意思。和癌症是完全不同的。「不治」包含兩重含義:既是感冒無需專門的治療,也是沒有可以治癒感冒的藥物。眾所周知感冒是病毒引起的,而現在世界上還沒有有效的殺病毒藥物,不管吃什麼藥都不能縮短感冒的病程。然而人體被感冒病毒侵入後,免疫系統立即產生相應的抗體。當抗體累積到一定數量時病毒就被殺滅,感冒也就自行痊癒了。這一過程時間不長,輕的病例只要幾天時間,重的也不會超過半個月。所以有過一句幽默的名言:「患了感冒,治療的話半個月就好了,不治療時則要十五天。」意思是治不治都是一樣的,不會因為用藥就好得快些。
在醫療行為比較規範的國家和地區,對普通感冒的病人一般都是這樣處理的。即多喝水、多休息,如果發燒超過39度以上,可以用點退燒的藥物。除了特殊情況都不打點滴,不用抗生素。就是這樣,幾天也就好了。
不過,感冒不吃藥、不打針在我們這裡是行不通的。首先是觀念上的不同,我們習慣於花了錢掛號看病,醫生就得給我開藥。光講幾句多喝水什麼的,就想把人打發走?沒那麼便宜!如果等感冒自己痊癒,那要開醫院幹什麼?所以,病人既然來了,做醫生的總得開點什麼藥給他帶回去,不然非吵架不可。久而久之,醫生自己也覺得感冒必須吃點藥才放心,沒有特效藥,不能開點抗生素預防一下細菌感染嗎?再有是現行體制上存在缺點,喜歡過度治療的醫生不會受到懲罰。所以,又是點滴又是中藥西藥,幾百塊錢就這樣沒了。
然而話得說回來,症狀較重的病人還是需要用點藥物的。但目的不是為了殺滅病毒、中止病程,而是減輕症狀——假如有的話。比如病人發熱較高,或頭痛厲害,就可以用些退熱止痛片,也可以用點安眠的藥物,這些都有利於減少病人的精神、體力消耗。
市場上數以百計的各種「感冒藥」實際上也僅能起到這樣的作用。以比較有代表性的泰諾(Tylenol)為例,它由4種成分混合而成,其作用分別是退熱、止痛、減輕鼻塞、鎮咳和抗過敏等。如果病人這些症狀都存在,那麼吃這種藥片是能有效地減輕不適的。如果只有一、兩種症狀,就不妨選擇比如退熱劑等單一作用的藥物更為合適,也更便宜。
至於發熱不高,也沒有明顯症狀的病人一般不需要吃「感冒藥」 。因為它對病情幫助不大,而且有時其中的抗過敏藥會引起頭昏、嗜睡、倦怠等副作用,對駕駛、夜班作業的工人等會有不利影響。一個普通的感冒病人只需要多喝水和休息,沒有特殊情況是可以不用藥的。但在年老體弱、有夾雜病症以及發熱過高、或懷疑合併有細菌感染時,就應該及時就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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