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陳文茜罹患黑色素癌第四期,正和病魔奮鬥。她本想預立遺囑,但看完規定「差點沒有暈倒⋯⋯活人都可以被整暈」。所以現在為了恐怖繁複的遺囑公證,陳文茜決定好好活著。
預立遺囑5障礙 陳文茜都嘆難
陳文茜表示,她面對未來的態度隨緣自在,但為了毛小孩和想要捐助的慈善機構,她決定要預立遺囑。但遺囑中有五項規定讓她深感不便:
一、「首先遺囑不能打字,要手寫。共兩份,必須複寫,不得影印,再簽名」。
其次必須申請自己、遺產管理人、受贈人,及受贈單位的戶籍謄本本、身分證影本、還有機關証明。陳文茜說:「我算了一下,如果沒有助理代勞,病人可能掛點在各戶政事務所的奔波路上。」
第三,狗不能成為贈與者,所以陳文茜必須在生前把相關事宜及資金處理好。
第四,她93歲的媽媽有二分之一法定繼承比例。她不喜歡狗,也不可能把錢分別匯給為陳文茜照顧狗的朋友。
第五,房屋土地權狀不夠,還要申請房屋謄本,土地謄本及房屋稅單。看完這些資料,陳文茜決定努力好好活著,「因為我無法好好死去」。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