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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界建議/減少無效醫療 昏迷指數盼下修為0

【聯合報╱記者鄭涵文、鄧桂芬/專題報導】

醫界常採用英國格拉斯哥昏迷指數(簡稱GCS),其最低指數為3分,當醫師告知家屬,病人昏迷指數3分時,往往引起家屬的不當期待,恩主公醫院前院長佛教蓮花基金會董事長陳榮基昨天表示,為避免因此拖延病人瀕死的痛苦,醫界應自創「台灣昏迷指數」,將完全沒反應的指數改為0分,誠實告訴家屬病患狀況,讓病患安詳往生,如此可騰出加護病房的床位,供其他有搶救希望的病人一線機會。

10月的第2個星期六是「世界安寧日」,衛生福利部醫事司與台灣安寧照顧協會昨天舉辦「安寧緩和醫療—從『心』開始記者會」,宣傳11名醫師撰寫的「安寧緩和醫療作業案例集」,希透過臨床案例,讓民眾重視安寧療護,幫病人度過有尊嚴的人生最後旅途。

陳榮基身兼蓮花基金會董事長,他表示,有醫師只會替病人插管、卻不會拔管,徒讓病人含恨而死,不懂處理末期病人的照護。他認為,醫師要有同理心,若病人持續深度昏迷,應予拔管,減少病人與家屬的痛苦,不然「就讓醫師體驗躺在床上被管插的滋味。」

陽明醫院內科加護病房主任陳秀丹,多年來致力於安寧醫療,也參與「安寧緩和醫療作業案例集」製作。她表示,有的醫師為避免醫療糾紛,不積極與家屬溝通有安寧治療管道,讓無效醫療患者持續接受無謂的治療,浪費醫療資源,應努力替病患爭取有尊嚴的死亡。

「要捨才能得,適時放手才是真愛」,陳秀丹說,大部分民眾對安寧醫療知識不足,不願放手讓病人離去,政府應加強宣導安寧醫療作業,並推動讓專責心理師編制於安寧醫療團隊作業規範,關懷病人及家屬。

陳秀丹表示,「安寧醫療緩和條例」經二次修法後,決議讓病患自己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及放棄維生醫療的DNR同意書;無法自行簽署者,應由近親家屬一人、二名專科醫師簽署。若患者無家屬,則由二名醫師與一名安寧醫師代表簽署。

【2014/10/02 聯合報】

安寧緩和醫療 拔管 插管 心肺復甦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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