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40歲子宮頸癌第2期婦女拒絕治療,2年內癌細胞擴散成末期,臨終接受安寧照顧而尊嚴離世;不過,醫界認為,癌症未到末期,該救還是要救,抗癌和安寧並不互斥。
馬偕醫院安寧療護教育示範中心主任方俊凱表示,這名在4年前患子宮頸癌第2期的40歲婦人,婦人在確診罹癌前,父親才因癌症末期而離開家人,罹癌期間接受各種治療,最後仍告不治,歷經許多痛苦及折磨。
看到父親臨終前的樣子,這名婦人獲知自己罹癌時,拒絕所有治療,放任癌細胞在體內擴散,直到全身轉移很痛後就醫時,已是末期,婦人轉院到馬偕醫院,安寧團隊介入後,瞭解婦人的原因。
方俊凱說,婦人自從拒絕接受治療後,與家人的關係就漸形疏遠,臨終前3個月的安寧照護,修補與家人的關係並更瞭解「安寧」的意義。
台灣安寧照顧協會今天舉辦成立20周年「以愛之名˙用心相陪」活動,方俊凱認為,民眾對安寧緩和醫療觀念大為進步,過去觀念是「等死」,如今發展到「不救」,20年來各方努力推廣,不論是法律面、制度面、照護系統、人力資源都已逐漸到位。
然而,民眾觀念還是需要加強,方俊凱強調,有些因憂鬱症自殺、車禍意外等情況,民眾認為可安寧而不救,這是錯誤的,其實,可以救的還是要救。
方俊凱指出,安寧是在癌症末期、或器官衰竭時生理上的末期,而非前述心理上的末期,目前在醫療面強調,抗癌及安寧緩和醫療並行,讓患者在不能救時,還有安寧的道路。
展望未來,方俊凱提到,安寧照護品質提升,讓死亡品質更好,家人在安寧病房死後送到往生室,讓家屬多陪伴幾個小時,遠比直接送到太平間,進冰庫進行宗教儀式的方式,能讓家屬有更多情緒緩和的空間,並還能進行悲傷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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