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愛器官捐贈,不僅救別人還可救自己人!台大醫院上周有一名57歲女性因腦中風導致腦死,家屬經過2周思考後,決定遺愛人間,捐出2顆腎臟,其中1顆經配對後捐給1名年輕人,另1顆則受惠於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指定捐贈給其長年洗腎的親人。
依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統計,台灣等候器官移植的病人約有8000多人,然而台灣器捐風氣不盛,實際捐贈人數約在300人以內。
台大醫院器官勸募小組召集人周迺寬表示,該名女子捐贈的2顆腎臟,最後1顆給了組織配對最相合的他人,另1顆腎臟則是救了自己1名長年在洗腎的親人,雖然台大醫院是勸募醫院,但最後2顆腎臟都用於他院的病人,這也凸顯了現行器官捐贈、移植系統優先排序的公開透明。
周迺寬說,按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醫院施行屍體器官指定捐贈移植手術者,須符合「待移植者與捐贈者以5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或配偶為限」,也鼓勵民眾多響應器捐的大愛精神,因為有「捨」就有「得」,受惠的可能是自己的家人。
台大醫療團隊完成捐贈手術後,由器官移植管理委員會主席暨全體團隊向捐贈者家屬致意,感恩捐贈者的大愛,捐贈者家屬亦表示希望受贈者可以手術順利,平安恢復健康。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