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聯合國「汞水俣公約」(Minamata Convention on Mercury)規範汞產品管制,環保署公告修正毒性化學物質汞管理事項,加強我國汞之管理,以符公約規定。其中受到限制的包括部分燈管、氣壓計、濕度計、壓力計、血壓計、液體比重計等等。
環保署表示,汞進入人體主要途徑為吸入或飲食等,一旦進入人體即難被排出,導致惡心、嘔吐及腹痛等症狀,長期累積甚至對大腦、神經系統及肝、腎、肺等器官造成損傷,且汞具有不易分解及生物濃縮特性,在環境中不斷循環並累積於生物體內,進而對人體健康及環境造成影響。
環保署表示,聯合國汞水俣公約2017年8月16日正式生效,規定日常生活中常見的鈕扣型電池、開關及繼電器、照明燈具、螢光燈、化妝品、農藥相關產品及氣壓計、濕度計、壓力計、溫度計、血壓計等非電子測量儀器等汞產品,全面嚴格限制產品含汞量,並於西元2021年起禁止生產、進口或出口。
環保署因應管理事項修正,共召開4場次跨部會分工及管制研商會議,研商我國汞管理分工及管制策略,並研擬成立跨部會管制小組,共同為汞產品進出口把關;並與業者召開3場次產品研商會議,均表示了解公約規定並逐步改用無汞替代品,環保署並考量業者所提意見,參照公約豁免用途納入修正規定得以排除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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