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天指出,因應聯合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約新增管制事項,將預告增列化學物質短鏈氯化石蠟為第一類毒化物,並將參考公約、規定其禁止限制用途。
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泛指在自然環境中難以自然分解或在生物體內具有較長代謝半衰期,對於人類的健康與自然生態有危險性的物質,聯合國透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約,要求締約國遵守公約禁用或限制生產的規定。
環保署表示,主要用於天然及合成橡膠產業中製造輸送帶添加劑、皮革、可塑劑等用途的化學物質短鏈氯化石蠟,在106年被列入斯德哥爾摩公約附件A清單,因應聯合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約新增管制事項,且短鏈氯化石蠟符合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的特性,因此將預告增列短鏈氯化石蠟為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並參考公約規定禁止使用於製造玩具及兒童用品。
除了短鏈氯化石蠟外,環保署也修正現行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十溴二苯醚及六氯-1,3-丁二烯的管理規定,修正十溴二苯醚為第一、二類毒性化學物質,並將管制濃度修正為百分之一。另外,環保署也參考聯合國斯德哥爾摩公約,將全面禁用六氯-1,3-丁二烯,但排除研究、試驗、教育用途者。
環保署指出,針對擬加強管制的三種化學物質,也已就國內業者使用狀況進行調查,短鏈氯化石蠟為生產氯化石蠟產品衍生物,主要用途為研究、實驗及教育,而十溴二苯醚因於國際間已被逐步淘汰、台灣運作量也同步降低,六氯-1,3-丁二烯除研究、實驗及教育用途外並無其他使用用途,所以此次加強管制措施對台灣產業影響相當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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