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麥克風超夯,主打體積輕巧、方便攜帶,讓民眾可隨時播放歌曲唱歌,不過消基會和經濟部標檢局抽查發現,市售行動麥克風有8成不符合規定,在20件樣本中,其中有8件「輻射干擾」不合規定,標檢局表示,雖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傷害,但可能會影響附近電器產品正常使用。
經濟部標檢局第三組長王俊超說,針對實體店面、網購隨機抽查20件,發現8件「輻射干擾試驗」不合格;15件「重要零組件比對」不合格,包括外觀或內部設計結構和原登錄技術不符合;4件未貼有「商品檢驗標識」;2件未標示「中文標示」。
王俊超說,行動麥克風是結合麥克風跟喇叭的裝置,按照規定,是屬於應檢驗產品,必先取得檢驗合格,才能對外販售,針對不符合的產品已要求販售業者下架、限廠商回收,違者可罰10萬至100萬元罰鍰。
因行動麥克風熱銷,消基會也接獲不少申訴,包括有消費者從臉書看到藝人代言的行動麥克風,以3999元購買,結果收到貨後,發現品質不如預期,像是藍芽或電池有問題、出現雜訊等,消費者想退貨,但遭業者以「涉及個人衛生」、「影音商品」、「不適用7天鑑賞期」為由拒絕退貨。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說,有些業者會自我擴大解釋,行動麥克風雖有口水問題,但不屬於個人衛生用品,他舉例,內衣褲屬個人衛生用品,但行動麥克風不是,消費者可主張退貨,另外,網購行動麥克風和影音商品不同,不像DVD、光碟等,一經拆解或容易複製而難以回復原狀,行動麥克風仍有7天鑑賞期。
消基會提醒消費者,要購買前,最好看清楚是否有檢驗合格的標示、製造商、資訊、地址、型號等,使用說明書也要詳細閱讀,若購買後發現產品有問題,請勿自行拆解維修。
另外,行動麥克風多以鋰電池取代傳統電池,好處在於體積小、快速充電,但可能會造成機體過熱,一發現過熱,最好先暫停使用,避免發生自爆等危險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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