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食物裝在奈米保鮮盒中,就連易爛草莓都可以「凍齡」1個多月,如此吸引人的標語,消費者一不小心就手滑訂了幾10個,但實際上台灣目前未核准任何「奈米食品容器」,坊間所有含奈米食品容器統統違法,最高可依食安法開罰2億元,但食品藥物管理署卻從未有正式稽查專案,也未開出任何一張罰單。
食品安全是台灣家庭最注重的議題,挑選料理食品的產品也格外注意「潔淨度」,業者看準商機,許多產品都打著「抗菌」的標語,向婆婆媽媽兜售,並說明是使用最夯的「奈米科技」讓鍋子、沾板、保鮮盒能完全阻隔細菌,鍋子不易沾鍋也衛生,保鮮盒能完全阻絕氧氣提高保鮮度。
但是,食藥署今年3月推出「含奈米物質食品器具容器包裝申請作業指引」,要求所有食品業者使用奈米材質時,必須先申請核准後才能販售;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林旭陽說,至今未有業者提出申請,因此市售的所有奈米食品容器皆屬違法。
只是若是隨意在購物網站上打上「奈米」關鍵字,很容易就能搜尋到奈米鍋、奈米沾板、奈米保鮮盒等,甚至還有奈米電鍋。食藥署區管中心科長傅映先表示,未來將會積極瞭解市售情形。
台北醫學大學生理學科助理教授李青澔表示,目前正式將奈米食品容器納管的除了台灣以外,就是歐盟,歐盟的規定是奈米食品容器「不得溶出奈米物質」,奈米的大小比紅血球的直徑還小100倍,容易被人體吸收。
根據研究指出,奈米銀被人體吸收後,曾存在肝腎超過3周以上;李青澔說,像是金屬類的食品,如金箔屬於微米等級,在體內至少1天內就可以被代謝,奈米卻能在體內蓄積這麼久,安全性是一大問題。
不過除了安全性以外,消費者更需要注意的是「騙局」,李青澔說,台灣市售販賣的奈米相關食品容器根本都沒有含有奈米,另外,也不要以為國外的月亮比較大,北醫大先前也曾在日本的網站上購買1款標榜含有奈米銀的保鮮盒,卻只有驗到銀離子,根本沒有奈米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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