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年以前,政府為推廣家庭計畫,喊的口號是「兩個孩子恰恰好」,而我因沒有特別避孕,懷了老三。
本來,我不想生老三的,但是媽媽說三個孩子不算多。我想,孩子在肚裡好乖,沒有一點害喜現象,也就沒有選擇墮胎。
當時我正值青春年華,30來歲,身體壯得像牛,照道理應該一切OK。那曉得這一胎跟前兩胎不同,我出現妊娠高血壓,也就是子癲前症,全身腫得像麵包,連鞋子都不能穿。
更糟糕的是,懷孕5個多月時,我罹患重感冒。我雖然知道懷孕時不能隨便吃藥,但是我病得很嚴重,沒辦法,還是找醫師開藥。
就這樣,熬到了生產日子。醫院找了五個外國醫生為我會診,所幸生產途中我並沒有發生抽筋的現象。但生產完了,醫師在我會陰縫了好久,最後不明不白丟下一句:「妳以後不能再生了。」
我沒有進一步問醫師,我到底怎麼了?
可憐的是,我的孩子生出來居然智能不足,不知道是不是吃了感冒藥的緣故?這些年來,這個難以挽回的悲劇,成為我心中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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