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中藥大廠港香蘭在衛福部稽查被發現,不但在未獲許可的非GMP區域製造產品,甚至批號紀錄造假,涉嫌多項重大違規,形同在做偽藥,立即下令全線停工,共有16項藥品必須全面回收,直到重新勘驗合格才准復工。港香蘭藥廠晚間發表聲明,承擔責任、全面停工回收、啟動GMP改善計畫。
港香蘭聲明全文如下:
針對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近期公告本公司對於 GMP 稽查中發現的缺失,深表遺憾,並向主管機關與社會大眾致歉。特此向社會各界鄭重說明:
一、全面配合主管機關
本公司已依主管機關指示,立即將16項產品(不限批號)全面啟動下架回收,並暫停所有製造作業。所有處置均依規定執行,並持續與主管機關保持密切溝通,確保過程公開透明。
二、確保產品品質與用藥安全
目前市售產品均經檢驗合格,品質無虞,民眾可安心使用。本公司將進一步強化品管制度,全面提升檢驗標準,讓藥品安全更加嚴謹可靠。
三、啟動全面改善計畫
針對本次事件,本公司已展開以下改善措施:製程與紀錄檢討:全面檢視生產流程與文件管理。
原料與檢驗制度強化:提升進料與品檢標準。
環境與作業流程優化:確保符合GMP要求。
內控與稽核制度重建:建立更嚴格的內部監督機制。
港香蘭藥廠總經理蔡家安表示,對於此次疏失,深感歉意並承擔全責,已責成全體同仁立即投入專案改善,從生產環境、品管流程到內部稽核,全面強化制度,杜絕同類情形再次發生。將以最高標準自我要求,守護民眾健康安全。
港香蘭藥廠承諾,將持續落實各項改善措施,並定期向主管機關報告進度。對於此次事件造成的疑慮與困擾,本公司再次表達最誠摯的歉意,並懇請社會各界持續監督。
台南市衛生局表示,針對衛生福利部發布港香蘭疑涉製造偽藥案,與該部查該廠於非核准場所製造藥品,已移請台南地檢署偵辦,全案進入司法程序。衛生福利部責令業者全面停止製造作業,衛生局也已命業者全面回收不合格藥品,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倘有民眾購買附件藥品,勿再服用。
衛生局說明,依藥事法規定製造藥物應先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之後,始得製造。藥物製造工廠需符合藥物優良製造準則(GMP)之規定,並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檢查合格,取得藥物製造許可後始得製造。
未經核准擅自製造的藥品屬偽藥,依藥事法規定製造偽藥者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明知為偽藥而販賣者則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之刑責。為維護民眾權益,衛生局將持續不定期執行跨局處聯合稽查,並與檢警調等單位攜手合作,共同為市民用藥安全把關。
‧年薪360萬夫妻為育兒買房 理專大讚好物件卻「勸阻首購」:不是時候
‧豆腐能變成肉?一招讓口感激變 取代絞肉少吃進上百大卡
‧每天洗曬衣+摺疊心好累?三寶媽分享「激省20分鐘」繁雜變輕鬆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