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有6次補班,創史上最多,引起民怨。行政院人事總處蒐集各方意見後研擬5種方案,行政院長陳建仁今天在院會聽取人總報告「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含彈性調整放假及連假規畫)」,拍板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總放假日數115日。其中3日以上的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有4個,分別為開國紀念日(3日)、農曆春節假期(7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日)及端午節(3日)等連假補班太頻繁,引發檢討聲浪。人事行政總處日前研擬5種方案,包括維持現狀、3節加上清明與兒童節彈性放假、3節(春節、端午、中秋)彈性放假、小年夜與清明節彈性放假、僅小年夜彈性放假等,相關方案已在4月底送行政院。
今年補班達6次 明年只剩「這一天」要補班
人總表示,今年因彈性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次數達6次,各界多所討論,贊成及反對意見兼具,經徵詢相關機關及參酌各界所提意見後,考量農曆除夕及春節是國人最重視的民俗節日,民族掃墓節具有慎終追遠的特殊意涵,又為與國際金融市場接軌,減少對股匯市的影響,並紓解交通運輸量能,因此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
相關規定將彈性調整放假的範圍,由現行「應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調整為「除夕前一日」及「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補行上班原則由現行「提前於前一周星期六」,調整為「當周或次一周星期六」,以落實周休二日意旨。
以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為例,農曆除夕前一日(2月8日)適逢周四,調整為放假日,於2月17日(周六)補行上班,農曆除夕及春節(2月9日【周五】至2月12日【周一】),因含2日例假日,於2月13日至14日(星期二、三)補假,又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毋須調整。另經統計,未來5年,除115年無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情形外,其餘年度均調整1次,且均為除夕前一日。
人總表示,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另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人事總處已將113年(西元202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登載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最新消息」公告項目,歡迎民眾上網查詢或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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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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