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台中市18歲賴姓男子今年5月初從10樓墜樓身亡,賴男母親出面指控,就讀高三的兒子與夏男登記結婚,未料2小時後兒子就墜樓,懷疑是謀財害命,讓賴母淚訴「無法接受」。律師分析指出,若能證明夏故意使賴死亡,則將喪失繼承權,或登記結婚證人無共見聞,也可能婚姻無效。
被詐欺或脅迫,婚姻可不成立
根據《聯合報》訪問律師陳清怡分析指出,若要讓凶嫌拿不到錢,可從以下幾招追查:
1.同性婚姻中若因被詐欺或脅迫而結婚者,得撤銷其婚姻。(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10條第1項準用民法第997條規定)
就本案,若賴男是遭夏男詐欺而成立同性婚姻,似可依法撤銷,但是賴男已成年且已經死亡,因此其母親不得代理賴男撤銷婚姻。
2.同性婚姻中若故意致配偶死亡而受刑之宣告,將喪失繼承權。(依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23條第2項準用民法第1145條規定)
就本案,與賴男結婚之夏男,依法為其繼承人,若能證明其故意使賴男死亡,而後經法院判決有罪則夏男將絕對喪失繼承權。
而若夏男並無喪失繼承權,則賴男之繼承人為其母親與夏男,依釋字748施行法第23條第2項準用民法第1138、1144條規定,賴男之繼承人應為其配偶夏男以及母親,並各取得遺產2分之1。
婚姻與繼承 留意5個法律層面
針對此案件,律師林智群也在臉書發文,指出有2件事讓他覺得「這個事情非常離奇。」
1.該高中生之前還暗戀女同學,跟男代書助理見面兩次就一見鍾情跑去結婚?
2.結婚之後不到兩個小時,高中生墜樓死亡。
他並列出5個值得注意的法律面:
1.現在滿18歲就成年,原本18歲就可以結婚,要結婚是沒問題的。2.結婚登記需要兩個證人,應該把證人找來確認雙方是否有結婚真意。
3.如果結婚成立,因為結婚期間太短,沒有剩餘財產分配問題。
4.不過婚姻如果成立,配偶還是有繼承權,跟高中生媽媽各分1/2。
5.如果發現是配偶殺害高中生,依法不得繼承。
【參考資料】
.18歲兒擁5億不動產 登記結婚2小時後就墜樓亡 母控訴謀財害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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